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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806137Y/2023-0008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13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报告信息的公示

日期:2023-11-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等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长安办〔202327)文件,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检察院、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局、区总工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交通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组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全区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1日期间由区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或授权委托相关部门牵头组织调查的亡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参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事故开展全面评估工作。评估组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实地走访核查等方式,对6起事故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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