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5520052481/2025-00166 | [ 发文字号 ] | 长寿人社发〔2025〕4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1 |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长寿区总工会重庆市长寿区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关于开展2025年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价及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开展长寿区2025年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价及抽查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价、推荐
(一)申报要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是对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程度的综合评价,分A级、AA级、AAA级三个等次,A级、AA级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经济信息委、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和区企联负责评价和管理;AAA级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总工会、市企联和市工商联进行评价和管理,等级评价由低到高、逐级递升。企业可按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自评分表自评,综合得分80分以上的,可申报A级;A级企业评价满一年且综合得分85分以上的,可申报AA级;AA级企业评价满一年且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可申报AAA级企业。
(二)激励政策。1.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属于企业信用信息“红名单”事项,适用“红名单”信用激励;2.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特殊工时审批管理服务优化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3〕54号)适用审批信用激励举措;3.AAA级企业可按照《关于对“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渝人社发〔2018〕250号)享受优惠政策。
(三)申报资料。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申报资料样本见附件1):1.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推荐)表;2.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自评分表;3.申报说明;4.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情况报告;5.创建经验材料(2000字);6.企业信息表;7.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复印件各一份;8.对照自评分表逐项准备佐证材料。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申报,现申报A级企业可只提交第1-2项申报资料(附件1中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推荐)表、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自评分表),其他材料自行留档、备查。
企业提交申报资料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二、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抽查、复核
(一)抽查、复核要求。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经济信息委、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和区企联将对全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按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总工会、市企联和市工商联将对全市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进行抽查;长寿区内评价满三年的或上次复核满三年的A级、AA级、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均应进行复核(名单参考附件2,未在名单内但符合条件的也应进行复核),对抽查出现评价规范否定情形的、到期未进行及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将取消和谐劳动关系称号,并从社会公共信用体系数据库中取消有关守信激励信息。
(二)复核资料。请复核企业于9月30日前提交复核资料:1.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自评分表;2.2025年长寿区和谐劳动关系复核企业档案(附件3)。
联系人:余朝阳、周敏,联系电话:40661178,申报、复核资料提交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行政中心北楼411办公室。
附件:1.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资料
2.2025年长寿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复核名单
3.2025年长寿区和谐劳动关系复核企业档案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工商业联合会 重庆市长寿区总工会
重庆市长寿区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
202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