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金融 措施36条(试行)》政策解读
为持续优化我区制造业发展环境,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和根植性。我区公布了《重庆市长寿区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金融措施36条(试行)》(长寿府办发〔2021〕51号,以下简称《措施》)。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措施》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对《措施》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1年4月,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7号)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加快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科技投入体系,推动“十四五”期间科技创新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加快建设全市科技创新的重要战略支点,支撑引领“两地两区”建设。在广泛深入征求多方意见基础上,形成了《重庆市长寿区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金融措施36条(试行)》(长寿府办发〔2021〕51号)。
二、主要内容
本《措施》共三十六条,《措施》包含十一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大科技投入和创新平台培育。对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创新平台、高端研发机构等引进、建设及运行给予资金补助。二是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对科技创新重大项目、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推广应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等给予资金补助。三是发展大数据智能化。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给予资金支持。四是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对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农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给予资金支持。五是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提升产业能级、提档拔尖、强链、优链、稳定供应链、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上云上平台”、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事后给予补助资金。六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建设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支持科技研发机构研发的新产品在长寿区的独立法人企业转化,给予资金补助。七是强化科技金融支撑。支持科技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各方力量组建科技创新投资平台,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八是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用给予资金支持。九是鼓励科技人才集聚。支持我区实施重庆英才集聚工程,开展科技人才安居保障工作。十是促进区域协同创新。支持长寿区融入“一区两群”协同创新、融入成渝两地协同创新、融入“一带一路”科技合作。十一是建立科技创新保障机制。全区科技创新相关政策由区创新驱动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和指导,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要强化政策落地、资金保障、绩效管理等。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