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202557/2025-00065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4 |
重庆市长寿区新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协管、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相关服务,独立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
2.承担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医疗康复;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3.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服务和家庭保健等相关服务。
4.承担卫生应急任务。主要包括区域内“120”急救、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相关任务。
5.承担卫生管理任务。主要包括协助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卫生管理工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指导爱国卫生工作等相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置有行政办公室、医保物价办公室、后勤总务科、财务科、医护质量科、内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中西医结合科、全科医疗科、精神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公共卫生科等科室。
(三)人员情况
核编26人,在编24人,其中管理1人、专技23人(副高4人,中级11人,初级8人),临聘人员15人,退休8人。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077.20万元,支出总计1077.20万元,收支总额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49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入增加157.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了133.91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收入总计1077.20万元,与2023年919.8万元相比增加157.4万元,增长17.11%。本年收入增加主要源于财政拨款增加166.21万元和事业收入增加24.91万元,其他收入减少33.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增加166.21万元,主要因公卫经费拨付及人员调资等。事业收入485.53万元,与2023年460.61万元相比增加24.91万元,上升5.41%。由于2024年本单位大力发展业务,事业收入有所增加。其他收入25.39万元,与2023年59.11万元相比减少了33.72万元,下降57.0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其他收入中收到本级横向财政转拨款较多。
3.支出情况。2024年支出总计1043.71万元,与2023年1053.71万元相比减少10.00万元,下降0.95%。年末结余分配3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61万元,与2023年867.57万元相比增加8.04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657.04万元,较2023年681.44万元减少24.40万元,下降3.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发了2020-2022年超额绩效。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218.58万元,较2023年186.13万元增加32.44万元,增长17.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费用项目比2023年度增加较多。
项目支出增加41.25万元,主要是由于2024年公卫项目支出增加89.87万元,同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43.97万元等因素共同影响。
政府性基金减少59.29万元,主要是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6.28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07万元,增长17.20%。主要原因是今年基本公卫项目经费和人员调资增资、基础绩效、社保基数经费等增加。2024年无年初结转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6.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6.21万元,增长41.60%。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拨款中包含了165万元的基本公卫项目经费,2023年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2.36万元,增长33.60%。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资增资、基础绩效保障、社保基数调标等预算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41.25万元,主要是2024年公卫项目支出增加89.87万元,同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43.97万元等因素共同影响。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3万元,占14.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4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2024年补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71.07万元,占83.20%,较年初预算
数增加147.99万元,增长45.80%,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公卫支出、人员调资增资、基础绩效保障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2.67万元,占2.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万元,下降11.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对住房公积金保障程度下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7.8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1.17万元,增长34.10%,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资增资、基础绩效保障、社保基数调标等预算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经费等。公用经费0.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05万元,下降14.30%,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用经费未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支出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9.2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而2023年度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9.29万元用于专项维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等。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涉及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
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
出绩效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有利 联系电话: 023-4039251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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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新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重庆市长寿区新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绩效自评公开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