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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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9202557/2025-000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2025-10-1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公共卫生服务提供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疾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信息统计报告、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及公共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

2.基本医疗服务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中医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服务;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生殖健康服务负责避孕药具的指导、发放,新生儿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生殖健康知识宣传等工作。

4.负责管理使用本单位国有资产。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协助街道制订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对村医和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相应的医疗服务和补偿结算等工作。

)机构设置

我中心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医保及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机构,医院占地面积3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是规范化的基层医疗机构。核编30在编28其中管理0专技28人(副高5中级8初级15),临聘人员16退休15编制床位50张,设有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公卫科、放射室、B超室等医技科室和党政办、人事财务科、医务科等职能科室;拥有彩超、DR、经颅多普勒、远程心电图、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流变、心电监护仪等先进设备。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282.04万元,支出总计1282.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2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本年可使用资金总量减少1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3.55万元,事业收入增加153.6万元,其他收入增加33.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减少334.4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23.81万元支出基本支出减少114.3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56万元结余分配增加40.27万元项目结转增加43.09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282.0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40.85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收入增加153.55万元,事业收入增加153.6万元,其他收入增加3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33万元,占46.8%;事业收入612.70万元,占47.8%;其他收入70.01万元,占5.5%此外,本年度未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198.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0.78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14.3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67万元,占89.2%;项目支出130万元,占10.9%;此外,结余分配40.27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3.0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3.0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项目资金结转至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9.33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9.73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16.1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5.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9.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3.55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补助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28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增加了基本公共卫生收入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1.55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28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年初预算中不含基本公共卫生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就业支106.87万元,占1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4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76.84万元,占7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64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5.63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增减后追加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9.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8.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6.22万元,增长33.0%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0.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05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减少0.0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费电费邮电费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4年度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2024年度本单位无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4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级配套(重点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支出13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丽军

联系电话:023-4072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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