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202557/2025-00058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4 |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卫生健康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2.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相关工作。
3.负责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管理、财务运行状况监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4.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基本建设和维修工作,落实建设规划,实施美丽医院建设。
5.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网络信息安全及卫生健康行业统计等工作。
6.负责全区采供血机构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7.负责全区医疗卫生应急相关事务性工作。
8.负责全区医疗保健、医疗卫生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为长寿区卫生健康委管理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无内设科室。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19.31万元,支出总计319.3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19.3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19.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19.3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31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19.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19.3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其中:基本支出309.31万元,占96.9%;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3.1%。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9.3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9.3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09.3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27万元,增长79.8%。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长寿区基层医疗机构财务核算中心等4个单位2024年机构改革合并到长寿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11—12月上述4个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健康休养费、医保、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在长寿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发放,
财政增资调资追加137.2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09.3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27万元,增长79.8%。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长寿区基层医疗机构财务核算中心等4个单位2024年机构改革合并到长寿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11—12月上述4个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健康休养费、医保、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在长寿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发放,财政增资调资追加137.2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89万元,占0.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5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6万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长寿区基层医疗机构财务核算中心等4个单位2024年机构改革合并到长寿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11—12月上述4个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在长寿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缴纳,财政进行增资调资追加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264.81万元,占8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10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长寿区基层医疗机构财务核算中心等4个单位2024年机构改革合并到长寿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11—12月上述4个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健康休养费等在长寿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发放,财政进行增资调资追加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10.86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1万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长寿区基层医疗机构财务核算中心等4个单位2024年机构改革合并到长寿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11—12月上述4个单位住房公积金等在长寿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缴纳,财政进行增资调资追加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46.2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63.1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3.1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资料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本年支出1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1万元,下降70.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与区卫生健康委合署办公,部分经费列支在了区卫生健康委。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养、过路过桥发生的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1万元,下降70.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与区卫生健康委合署办公,部分经费列支在了区卫生健康委;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3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8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决算公开联系人:钟鑫;电话:023—40669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