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202557/2025-00056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4 |
重庆市长寿区红十字会2024年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红十字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困难群众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团结引导广大困难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弘扬传统美德和人道奉献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重庆市红十字会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指导全区基层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传播国际红十字会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法;举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遵循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长寿发展实际,积极主动参与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在党政所需、群众所盼、红十字会所能的人道领域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
5.强化红十字会工作主阵地。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困难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应急救护、无偿献血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艾滋病预防与关爱、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国际人道救援及交流等领域,增强红十字组织的社会动员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
6.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发挥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把适合红十字组织承担的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交由区红十字会行使,培育和打造红十字会在开展人道救助、反映民生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服务品牌。
7.加强红十字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体系建设。发挥民间外交重要渠道作用,配合开展国际和港澳台交流合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红十字会是区委领导的群团组织,由区卫生健康委代管,内设1个科室。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14.87万元,支出总计114.87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4.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14.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4.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87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14.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4.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其中:基本支出100.32万元,占87.3%;项目支出14.55万元,占12.7%。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4.8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4.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4.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41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保、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在年中增资调资中财政收回了21.41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4.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41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保、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比预算少支出,财政在增资调资中收回。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57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75万元,占9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9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比预算少15.45万元,财政年底零结转收回。
(3)卫生健康支出3.87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有人员调出,医疗保险有所减少,财政在增资调资中进行了收回。
(4)住房保障支出3.68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相比预算少支出,财政在增资调资中收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1.7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8.5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5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资料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编制预算时仅编制了公用经费,未细化到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公务接待费0.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和莅长参加活动产生的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编制预算时仅编制了公用经费,未细化到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4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决算编制新增单位,2023年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4.5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决算公开联系人:钟鑫;电话:023—40669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