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99J/2022-00092 | [ 发文字号 ] | 长财行发〔2022〕190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31 | [ 发布日期 ] | 2022-11-01 |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结算2022年度中职资助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化工职院、医药学校、行知学校: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职学生资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1〕207号)文件,结合2022年春、秋期在籍人数,并到校实际核查情况,按补助标准计算2022年度应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免住宿费补助经费10,607,150元,已通过长财行发〔2022〕17号预下达中职资助补助经费8,530,000元,本次结算下达2022年度中职资助补助经费2,077,150元(明细详见附件)。
一、资金来源
2022年度中职免学费补助、助学金、住宿费补助2,077,150元,资金来源为:渝财教〔2021〕207号中央直达资金安排经费1,817,873元,渝财教〔2022〕43号中央直达资金安排经费259,277元。
二、其他事项
国家给予免学费补助后,公办中职学校一律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若有收取学费的,及时退还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和挪用学生资助经费;免住宿费后,不再向受助学生收取住宿费,若有差额由学校资助;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按月发放给受助学生。
资助项目经费若有结余,区财政局将收回结余资金,学校不得截留或挪用。由直达资金安排的补助经费需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使用,直达基层惠民利企,资金支付应使用银行转账方式。
年终功能科目在“2050302 中等职业教育”预算科目中列支。政府经济科目列报详见附件。
附件:长寿区2022年度中职资助补助结算明细表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