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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购买法律服务遴选公告

日期: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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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工作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购买法律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审核、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受托办理政府其他涉法事务。

(二)服务方式

指派一名执业律师担任我单位的外聘法律顾问,另外委派两名执业律师(均需具备法律职业资格A证)常驻我单位协助开展涉法事务,并根据我单位工作安排随时联系外聘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资金29.9万元,签订合同以财政最终批复金额为准。本项目预算金额即为成交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支付方式、时间由双方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四、资格要求

(一)对律师事务所的要求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设立五年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依法有效存续,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拥有一定数量的执业律师,能够组建相对固定的优秀律师团队,社会信誉良好;

3.五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4.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并尽一切可能提供优质服务;

5.能够保障服务团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保证在合同期内不因所在律所原因更换人员;

6.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报价,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对律师服务团队的要求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担任我单位的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从业经验;

3.熟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事务,具有较强的专业业务能力;

4.五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5.委派的两名常驻执业律师需接受我单位具体工作安排,遵守我单位考勤和工作纪律,能够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6.具备积极履行职责的意愿和身体条件。

五、提交材料要求

(一)提交材料

1.律所基本情况材料;

2.以往业绩,特别是从事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业绩和从事司法行政领域相关法律服务的业绩,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如合同(首页、末页)等),相关佐证材料尽可能完备、充分;

3.拟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基本情况及团队成员的简历;

4.根据本方案项目内容以及资格要求,提出相应的服务实施方案,须含服务内容、人员安排计划等相关内容,服务方案尽可能具体、明确;

5.律所及服务团队近五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说明。

(二)提交方式

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将书面响应材料(一式5份)加盖公章,于2025年2月8日前(以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收到邮寄材料之日为准)通过EMS邮寄至:重庆市长寿区桃源支路49号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邮编:401220。请在邮寄信封注明“法律服务遴选材料”字样。

六、评审方式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将组织评审小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择优选取1家承接单位。

七、结果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后,将遴选结果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八、联系方式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联系电话:023-4066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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