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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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晏家街道河泉水库等3个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

长寿府发〔2022〕7号

 

晏家街道办事处,龙河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黔江区等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1〕566号)文件精神,现对晏家街道河泉水库、晏家街道雁家沟水库、龙河镇金明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予以撤销,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晏家街道河泉水库、晏家街道雁家沟水库、龙河镇金明水厂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         

        

附件

 

晏家街道河泉水库、晏家街道雁家沟水库、龙河镇金明水厂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

序号

街镇

水厂名称

水源

名称

水源类型

保护区范围划分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1

晏家街道

晏家供水站

河泉

水库

小型

水库

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

库岸边缘纵深50米至正常水位线以上的全部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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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晏家街道

晏家供水站

雁家沟水库

小型

水库

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

库岸边缘纵深50米至正常水位线以上的全部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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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龙河镇

金明水厂

长寿湖

水库型

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为500米的水域。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陆域范围。

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为500-2500米的水域。

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延3000米,不超过流域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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