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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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实施方案,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
二、政策适用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条件
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每生每学年可享受3000元补助(分秋季、春季两学期发放,每学期1500元)。(注:高等职业教育的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中等职业教育的,享受重庆地方资助政策后每人每学期补助金额未达到1500元的,由区乡村振兴局补足差额部分),该补助从2021年秋季开始实行。
三、政策申报时间
分春秋两季申报。
秋季学期。每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期间进行申报,11月15日之前完成审核,11月30日前补助到位。春季学期。每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进行申报,5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5月30日前补助到位。
四、政策申报程序
由学生本人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学费缴费凭证、在校就读证明、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储蓄账号、长寿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进行自主申报,经由村级初审——街镇复审公示——区级审核比对公示,确定补助对象名单,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直接发放到户。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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