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会交来关于成立重庆市长寿区洪湖商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重庆市长寿区洪湖商会登记为社会团体。具体事宜批复如下:
一、名称:重庆市长寿区洪湖商会;
二、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称沱村166号附1号,性质是无偿使用;
三、法定代表人:黄先树;
四、开办资金:叁万元整;
五、业务范围:为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经济秩序提供坚强支持;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定期举办或参加各种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和帮助;开展商会内部免费相关培训,提高竞争力;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商会登记成立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洪湖镇的商业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自批复之日起,你单位应及时将登记成立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等相关审批手续报我局备案。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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