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长寿区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重庆市长寿区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
(2024—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2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顶层设计,坚持系统观念,从社会整体效益的高度进行统筹谋划。营造良好环境和创新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建立系统化市场推进机制。
智能便捷,适度超前。城区公共快充站新建站均应具备超充能力,现有充电站逐步改造成为超充站。应建尽建,适度超前布局超充桩建设,满足市民多样化快速充电需求。
数智赋能,强化支撑。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统筹推进,强化电网建设,超充站所在区域配电网承载力合理充裕,感知力精准灵敏,有力支撑大规模、大功率充电负荷接入。
创新融合,安全高效。推动“光储充”、智能微电网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应用,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强化质量安全、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效率。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实现新能源汽车与超充网络相互协同、与电网融合互动,建成布局均衡、充电便捷、智能高效、机制完备、技术先进的便捷超充生态,全区建成超充站28座以上,建成超充桩 56个以上。综合考虑超充需求旺盛、土地资源成熟、电力保障充裕等因素,2024年至少建成超充站13座。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布局
在公共停车场、商业聚集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加油加气站、广场和绿地、公交枢纽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景,加快推进超充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考虑我区发展情况、人口规模、交通强度、超充车型推广、站点服务半径等因素,借鉴加油加气站布局进行科学预测,加速构建便捷超充生态,助力全市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及新能源汽车下乡。(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国资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长寿开投集团、长寿发展集团、长寿乡建集团、国网长寿供电公司)
(二)加快先进技术应用
支持超充站建设单枪功率480千瓦及以上的液冷超充。充储一体化站原则上按照不低于配变容量的10%、时长不低于1小时、容量不小于200千瓦时的规模配置储能设备,全区新建超充站中充储一体化站数量占比不低于30%。(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国网长寿供电公司,有关企业)
(三)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电走廊”建设
全面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构建成渝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补能走廊,重点覆盖城区、工业园区、高速公路出入口、旅游景区,做到建设标准统一、数据互联互通、资源互利共享。聚焦成渝主要高速公路,形成适度超前、超充为主的高速公路电力补给服务网络,有效保障两地新能源汽车跨省出行充电需求。(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运输委,国网长寿供电公司)
(四)接入数字捷充平台
对接重庆市数字捷充平台,引导全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全量接入,实现全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数字化管理及捷充平台“一键找桩”,便于市民体验更智能的充电服务。融合第三方车桩企业运营平台,支撑虚拟电厂聚合充换电设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现全区充放电负荷“可观、可测、可控”。2025年,全量接入重庆市数字捷充平台,实现超充、V2G、智能有序等充电负荷实时监测管理。(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国网长寿供电公司)
(五)构建电网企业支撑保障体系
开展超充站大功率充电负荷特性对区域供电系统影响研究,分层分级评估超充站电网接入能力,编制电网支持超充站接入细则,强化配网供电紧张区域的预警监测及应对处置。持续推动配电网规划与超充站布局规划融合衔接,适当超前建设配套电力设施,全力满足超充站用电需求。依托现代智慧配电网建设,全面提高电网配电自动化率,拓展充放电负荷全面感知能力,切实保障电网安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国网长寿供电公司)
(六)提升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水平
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V2G应用模式,在园区、学校、医院、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场地建设V2G充电桩,鼓励公交、公务、租赁、班车、校车、环卫等新购置公共领域车辆配置V2G功能,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V2G双向充放电示范应用。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在电化学储能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电网企业与充电运营商联合打造“源储充放”充电站微电网示范项目,促进分布式电源、车辆放电、储能电量等就地平衡、余电上网。大力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原则上应采用智能设施,按需推动既有充电设施的智能化改造,鼓励充电运营商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充放电设施“统建统服”。推动虚拟电厂广泛聚合各类充放电负荷,实现车网良性互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国资委、区机关事务局,国网长寿供电公司,有关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超充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全面统筹推进全区超充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全市赛马比拼、定期晾晒,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交办工作专班会议研究决定的重点事项,由区政府督查科跟踪督办,适时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区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责任单位:区超充工作专班,区政府办、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国资委,国网长寿供电公司)
(二)压实各方责任
区级有关部门要做好建设布局规划,加强各部门间的业务联系,协同推进全区超充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与有关责任单位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进一步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区超充工作专班,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国网长寿供电公司)
(三)争取资金政策支持
聚焦超充站建设进度、重点项目招引情况等指标,加快工作进度、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工作成效,力争在市政府“半年评估、全年考核”评价中排名靠前,争取市级专项奖励资金池奖励及获得“超充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区县”称号。落实市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资金补助政策,促进支持超充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国资委)
(四)优化完善配套电价及市场交易机制
对充电设施负荷可引导性强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领域,研究制定与居民生活负荷差异化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充电设施灵活调节潜力。建立健全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需求侧管理以及市场交易机制,优化完善辅助服务机制,探索各类充换电资源参与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以及绿电绿证交易的实施路径。(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国网长寿供电公司)
(五)加强宣传引导
制定全面的宣传推广计划,通过不同宣传渠道向全社会普及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优点及重要性。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形成有利于超充基础设施建设、车网互动融合发展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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