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 政策问答 > 就业创业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补助工作的通知》享受对象有哪些?标准是多少?

日期:2023-04-12

【享受对象】在长寿区注册、经营、纳税的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农村劳动力就业补助:
一是在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农村劳动力;
二是企业为招用的农村劳动力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失业保险费。
【享受标准】对招用企业,按照其招用农村劳动力数量,分类给予一次性补助:20人及其以下的,补助300元/人;20至50人的(含50人),补助400元/人;50至100人的(含100人),补助500元/人;100人以上的,补助600元/人。
【办理程序】企业可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申请补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政务新媒体

部门街镇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