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567922R/2024-00065 | [ 发文字号 ] | 长水发〔2024〕10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15 | [ 发布日期 ] | 2024-05-30 |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关于同意对双龙镇天堂村林家坝危险区等7个山洪灾害一般危险区进行销号的通知
双龙镇人民政府、葛兰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水防〔2021〕2号)要求,我局于2021年3月制定了《长寿区山洪灾害危险区销号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同意。
按照销号相关规定,我局严格开展山洪灾害危险区销号工作。在村社上报、镇街复核的基础上,我局采取现场抽查、销号资料核查等方式对7个山洪灾害一般危险区进行销号审查。经审核,原则同意对双龙镇天堂村林家坝危险区等7个山洪灾害一般危险区进行销号。
各街镇要加强对辖区内山洪灾害危险区的日常监管,如发现经销号后的山洪灾害危险区出现山洪威胁情况,应及时申请恢复山洪灾害危险区。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山洪灾害一般危险区销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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