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85XN/2024-00050 | [ 发文字号 ] | 长民政〔2024〕79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24 | [ 发布日期 ] | 2024-07-24 |
关于成立重庆市长寿区航运协会的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航运协会筹备组:
你筹备组交来关于成立重庆市长寿区航运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区交委《关于同意成立重庆市长寿区航运协会的批复》(长交政〔2024〕84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重庆市长寿区航运协会登记为社会团体。具体事宜批复如下:
一、名称:重庆市长寿区航运协会;
二、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西四路1号85幢1-3,性质是租赁;
三、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四、开办资金:叁万元整;
五、业务范围:代表行业发声,争取有利政策,维护企业共同利益。促进行业内交流合作。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经验分享、技术合作。为航运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咨询与服务,引导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行业良好秩序。
重庆市长寿区航运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自觉接受区交委(业务主管单位)对你会在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按章程开展活动、换届选举、年度检查、变更登记等事项的监督管理,为我区经济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自批复之日起,你会应及时将登记成立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手续报我局备案。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