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85XN/2024-00049 | [ 发文字号 ] | 长民政〔2024〕76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24 | [ 发布日期 ] | 2024-07-24 |
关于成立重庆市长寿区希博成人高教辅导站的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希博成人高教辅导站筹备组:
你筹备组报来关于成立重庆市长寿区希博成人高教辅导站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区教委《关于同意重庆市长寿区希博成人高教辅导站办学的批复》(长教办发〔2024〕11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重庆市长寿区希博成人高教辅导站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具体事宜批复如下:
一、名称:重庆市长寿区希博成人高教辅导站;
二、住所:重庆市长寿区站西路24号二楼207室,性质是租赁;
三、法定代表人:赖启友;
四、开办资金:叁拾万元整;
五、业务范围:自考助学、专科本科助学、参公参编考试助学。
重庆市长寿区希博成人高教辅导站登记成立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自觉接受区教委(业务主管单位)对你站在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按章程开展活动、年度检查、变更登记等事项的监督管理,为我区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自批复之日起,你站应及时将登记成立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等相关审批手续报我局备案。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