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85XN/2024-0006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7 |
重庆市长寿区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包括负责全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工作,主要是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以及未成年人救助和教育矫治等工作,拟设家暴庇护中心、灾害应急避难场所。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长寿区民政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下属管理单位,无内设机构,编制8人,现有职工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98.01万元,支出总计298.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2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以及新增死亡人员的一次性死亡抚恤。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9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94万元,增长11.58%,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增资调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0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9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6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03.72万元,占68.36%;项目支出94.30万元,占31.6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实行零余额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8.0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62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以及一名人员的一次性死亡抚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94万元,增长11.58%。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7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是年底安排用于项目的专项费用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6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增加是项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7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费用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实行零余额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93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3.70万元,占91.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8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1.70万元,占3.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万元,下降8.74%,主要原因是减资部分减少卫生健康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1.68万元,占3.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4.62%,主要原因是减资部分减少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78万元,下降14.5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规范性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公用经费29.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4万元,增长30.49%,主要原因是工会统一到局里面,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6万元,下降66.0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6万元,下降38.8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维修、保养、过路过桥费和加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7万元,下降63.78%,主要原因是滞站人员安置后,减少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7万元,下降34.80%,主要原因是减少用车,减少支出。
公务接待费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因工作原因上级、其他救助站来我单位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送救助人员来我单位的人员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万元,下降71.67%,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9万元,下降49.00%,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0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31.03%,主要原因是救助管理系统专题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84万元,增长30.4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工会统一到局里面,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项目均由主管局实施开展了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23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