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区高龄老人营养补贴标准及发放范围的通知的决定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我区高龄老人营养补贴标准及发放范围的通知》的决定
长寿府办发〔2024〕65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4年6月18日,经十九届区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定,《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区高龄老人营养补贴标准及发放范围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0〕113号)予以废止,自2024年8月1日起不再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