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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规范性文件意见建议的公告

日期:2026-08-10

根据《重庆市政府规章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1号)、《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现就《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重庆市长寿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俩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提出。

一、信函:邮寄到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桃花大道20号长寿区生态环境局,邮编:401220。

二、电子邮箱:516976194@qq.com

本次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请注明“意见建议”字样,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1:《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

附件2:《重庆市长寿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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