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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关于长寿区2026年市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6-06-01

按照《重庆市长寿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长寿区2026年市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长牧医发〔20269号)文件要求,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评审,评审结论已经2026528“三重一大”会议审定通过,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61日至202665日止。对本次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有关监管单位提出意见。

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023-40360530

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023-81880388

附件:长寿区2026年市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评审结果公示表

               

    重庆市长寿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20265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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