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数量不足问题的整改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数量不足问题的整改通知
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文件要求,市住房城乡建委通过“重庆数字工地应用平台”等系统数据比对发现,长寿区部分企业(名单见附件)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以下问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B、C证三类人员)配备不足。
请以上企业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报送我委。逾期未改正的,我委将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长寿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安管人员”)配备不足名单
(联系人:贾老师,联系方式:40669331)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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