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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交通技术监控(电子警察)设备设置点位的公示

日期:2026-02-05

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交通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一批新增或重新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电子警察)信息采集设备点位公示如下:

    本次公示的交通技术监控(电子警察)信息采集设备采集和固定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路口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逆向行驶、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货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不按规定停车,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自公示日起5日后,我支队将全面启动以上设备,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特此公示。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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