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5年废弃农膜加工利用定点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废弃农膜加工利用企业:
为持续做好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不断提升我区废弃农膜加工再利用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区废弃农膜加工利用定点企业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长寿区范围内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废弃农膜加工利用企业;
(二)取得重庆市范围内环境保护排放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三)具有废弃农膜加工利用的相应设备和能力;
(四)企业运营良好,生产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规范。
(五)自愿承担社会责任,服从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企业所在辖区人民政府管理,愿意从事废弃农膜加工利用工作。
(六)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政策支持
凡符合报备条件且按时提交报备资料,经区供销社报送并由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确认成为全市废弃农膜定点加工企业,对所加工利用的废弃农膜经市级审计验收并确认合格后,可获得430元/吨的资金补助。
三、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于2025年3月28日17:00前(此时间后可长期提交申请资料)向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申请备案,并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以下材料:1.申请成为废弃农膜加工利用定点企业的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环保排污许可证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未在被执行期内的证明材料;5.加工厂房及加工设备基本信息台账和彩色照片;6.2025年废弃农膜加工利用企业备案申请承诺书(模板)。
联 系 人:冯 琴
联系电话:40408707;13594865056。
重庆市长寿区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3月11日
2025年废弃农膜加工利用企业
备案申请承诺书(格式)
长寿区供销社:
根据《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5年废弃农膜加工利用定点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作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对提交备案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等资质证明、信用中国查询结果资料、加工设备及厂房资料等,均真实、完整、合规,不存在任何虚假、伪造、隐瞒或误导性陈述。
2.我单位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资料不实或存在虚假信息,导致备案不通过、资金追回、行政处罚或其他法律后果,我单位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3.如在备案申请期间或备案后,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或发现已提交的资料存在错误或遗漏,我单位将及时向区供销社提交更正或补充资料,并确保更新后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4.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区供销社的要求提交备案资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贿赂或不正当行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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