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湖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4-2035年)(草案)》的公示
《重庆长寿湖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4-2035年)(草案)》已于2023年通过了区、市规委会审核,并于2024年通过了市级专家审查。现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规定,将规划草案依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位置和范围
规划总面积为190.7平方公里,涉及长寿湖镇、云台镇、龙河镇、石堰镇、双龙镇、云集镇6个镇街的34个村。
核心景区(一级保护区)主要包括长寿湖及龙溪河河道管理线等,面积约为81.66平方公里,占长寿湖风景区总面积的42.82%,其中含水域面积为50.57平方公里。
二、风景名胜区性质
长寿湖是以“湖、岛、山”山水风光为核心,集观光游览、文化体验、科研科普、休闲康养和健身娱乐功能于一体的湖泊型市级风景名胜区。
三、景区规划
长寿湖风景名胜区由3大景区构成:
1.长寿湖水上动感景区:面积为62.33平方公里,含7个游览区,81个景点,规划以长寿湖及岛屿景观、长寿文化、古寨遗址为主体景观资源;
2.黄草山万寿林海景区:面积为50.33平方公里,含2个游览区,13个景点,规划以自然山林和多样的植物群落景观为主体;
3.龙溪河生态原乡景区:面积为78.04平方公里,含1个游览区,19个景点。规划以“乡野、田园”为主要特色。
四、土地利用规划
按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将风景区土地按主要利用性质划分为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居民社会用地、交通与工程用地、林地、园地、耕地、草地和水域十大类,其中,风景游赏用地53.97平方公里、旅游服务设施用地3.00平方公里、居民社会用地6.73平方公里、交通与工程用地5.61平方公里、林地18.86平方公里、园地17.37平方公里、耕地32.96平方公里、草地0.03平方公里、水域51.1平方公里、滞留用地0.06平方公里。
五、保护培育规划
风景资源分级保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即核心景区)81.66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69.65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39.39平方公里。
六、发展规模与游览设施规划
规划近期年游客量约560万人,远期年游客量约760万人。规划设置旅游村13处,旅游点46处,服务部19处。
七、规划期限
本规划分为近、远两期。其中,近期:2024—2027年;远期:2028—2035年。
八、规划编制单位
九、公示时间
十、意见反馈
(一)若您需要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向区林业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供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二)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通信地址:重庆市长寿区长寿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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