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2024〕39号)要求,对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予以照护救助。现将拟发放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补贴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6日(5天)。
二、意见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至长寿区民政局老年工作和养老服务科(长寿区凤岭路6号附8号),联系人:周姣,联系方式:023-40244078。
三、反映情况要求
(一)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长寿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补贴公示表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5年2月19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