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关于遴选长寿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根据2025年工作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长寿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
二、项目内容
1.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2.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改革事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和合法性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4.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协议合同,准备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文本;
5.为处置涉及社会管理与稳定的重大事项、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根据需要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7.按规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其他会议;
8.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资金15万元。
四、资格要求
(一)对律师事务所的要求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设立5年以上,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依法有效存续,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拥有一定数量的执业律师,能够组建相对固定的优秀律师团队,社会信誉良好;
3.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在行政法、民商法、诉讼法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
5.曾经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并有良好业绩;
6.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并尽一切可能提供优质服务;
7.能够保障服务团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保证在合同期内不因所在律所原因更换人员;
8.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报价,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对服务团队的要求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服务决策和法律实践能力;
3.服务团队至少包括5名以上专职律师,且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公认的专业能力,具备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等从业经验;
4.具备积极履行职责的意愿和身体条件;
5.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6.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五、提交材料要求
(一)提交材料
1.律所基本情况材料;
2.以往业绩,特别是从事市级部门、区级政府法律顾问的业绩和从事司法行政领域相关法律服务的业绩,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如合同(首页、末页)等〕,相关佐证材料尽可能完备、充分;
3.拟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基本情况材料;
4.根据本方案项目内容以及资格要求,提出相应的服务实施方案,须含报价、服务内容、人员安排计划等相关内容,服务方案尽可能具体、明确;
5.律所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服务团队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说明。
(二)提交方式
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将书面响应材料(一式5份)加盖公章,于2025年2月13日前(以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收到邮寄材料之日为准)通过EMS邮寄至:重庆市长寿区桃源支路49号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邮编:401220。请在邮寄信封注明“区政府法律服务遴选材料”字样。
六、选聘程序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汇总响应资料,根据律所基本情况、以往业绩、服务团队、报价等情况综合择优确定顾问单位,并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结果。
七、联系方式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
联系电话:023-40661093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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