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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寿:3月1日起长江流域全面进入春季禁渔期

日期:2024-03-01


2月28日,重庆市长寿区2024年长江流域春季禁渔期启动仪式在长航公安长寿派出所举行,标志着2024年春季禁渔期正式开启。

启动仪式据了解,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长寿区境内的长江主干道及其他河流禁止一切垂钓和捕捞行为,包括御临河、龙溪河、桃花溪、沙溪河、龙河、晏家河、锅锣溪、打渔溪、焦家河、双龙河、但渡河、高洞河、干滩河、张巴河、古佛河、大洪河、大过河、万顺河。禁渔期内,执法部门将加大对非法垂钓、非法捕捞等涉渔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对电毒炸鱼,非法捕捞、收购、加工、销售野生江河鱼类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钓期内违法垂钓的,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执法部门巡航检查此外,长寿区还禁止这些行为: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销售、收购、经营禁捕水域捕捞的渔获物;市场主体以“长江野生鱼”“江鲜”等为噱头招揽顾客,各类餐饮场所内外广告招牌和菜单不得出现“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字样;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艇、筏)在禁捕区域航行或者停泊。

查处非法钓捕“窝点”在当天的启动活动中,执法人员开展了执法巡航和宣传劝导活动,在龙溪河长江入口附近现场查获并撤出了一处非法钓捕“窝点”,收缴地笼、鱼竿、鱼护、筏子等非法钓捕工具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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