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晏家街道河泉水库等3个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
长寿府发〔2022〕7号
晏家街道办事处,龙河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黔江区等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1〕566号)文件精神,现对晏家街道河泉水库、晏家街道雁家沟水库、龙河镇金明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予以撤销,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晏家街道河泉水库、晏家街道雁家沟水库、龙河镇金明水厂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
2022年2月16日
附件
晏家街道河泉水库、晏家街道雁家沟水库、龙河镇金明水厂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
序号 |
街镇 |
水厂名称 |
水源 名称 |
水源类型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准保护区 |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
1 |
晏家街道 |
晏家供水站 |
河泉 水库 |
小型 水库 |
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 |
库岸边缘纵深50米至正常水位线以上的全部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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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晏家街道 |
晏家供水站 |
雁家沟水库 |
小型 水库 |
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 |
库岸边缘纵深50米至正常水位线以上的全部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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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河镇 |
金明水厂 |
长寿湖 |
水库型 |
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为500米的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陆域范围。 |
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为500-2500米的水域。 |
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延3000米,不超过流域分水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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