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
2024年12月24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以下简称《专项扶持办法》)。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政策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建设全市科技创新重要战略支点,迫切需要修订完善相关激励政策。
二、制定依据
《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009年7月24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21年11月25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专项扶持办法》包含总则、鼓励研发经费投入、培育创新主体、扶持科技创新平台、科学技术奖奖励、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知识产权、其他、申报审核和组织实施、附则等10章节,共计37条。
1.总则。对文件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补助方式、资金渠道进行了说明。
2.鼓励研发经费投入。企业R&D经费是衡量一个地区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参考指标,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激励。
3.培育创新主体。明确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乡村振兴专家大院、科普基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新模式示范项目、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工厂、5G全连接工厂、创新示范工厂、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未来工厂、“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方面的奖补标准。
4.扶持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的补助进行了明确。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高端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及其他市级平台的补助进行了明确。对新认定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行业产业大脑的补助进行了明确。对新认定的区级企业研发创新中心的补助进行了明确。对新认定的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市级海智工作站、区级院士团队创新中心的补助进行了明确。对新设立的国家级、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流动站)、招收全职博士的补助进行了明确。对进站、出站留(来)长博士后的日常经费补助进行了明确。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产教联合体的补助进行了明确。
5.科学技术奖奖励。对区内企业、人才获得国家、市级相关科学技术奖奖励的奖补标准进行了明确。
6.科技成果转化。对高新技术产品、新产品产业化、科技成果登记、技术合同交易登记、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方面扶持政策进行了明确。
7.鼓励知识产权。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以及中国、重庆专利奖项等方面的奖补进行了明确。
8.其他。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配套补助进行了说明。对“创新人才、创业人物”典型选树活动及科技专项实施进行了阐述。
9.申报、审核和组织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对项目申报的流程进行了细化,分为申请、受理、审查、公示、兑现等环节。
10.附则。对认定主体、特殊情况、重复奖补、解释主体、执行时间等进行了说明。
四、实施时间
《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五、政策问答
问1:《专项扶持办法》在原文件《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长寿府发〔2022〕56号)基础上主要进行了哪些修订?
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级平台、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奖补标准进行了适当下调,对进站博士后的日常经费补助适当提高。删除了对高成长科技企业、科技型企业年报数据更新、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星创天地、引进类高端研发机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等项目的奖补。新增了对市级工业互联网新模式示范项目、市级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市级5G全连接工厂、创新示范工厂、市级未来工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产教联合体、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行业产业大脑、出站留(来)长博士后等方面的奖补。
问2:本办法的扶持对象有哪些?
答:本办法适用于在长寿行政区域内依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工作或居住在本区的公民。
问3:本办法的条款与区内其他奖励补助办法可以重复享受吗?
答:不可以,本办法的条款与区内其他奖励补助办法重复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问4:本办法有哪些亮点?
一是加大了引才留才的支持力度,对进站博士后提供每人每年12万元的日常经费补助,通过提高博士后日常经费补助、配套新增博士后出站留(来)长资助,增强博士后来长留长吸引力。
二是突出了对数字化转型项目的支持,新增了对市级工业互联网新模式示范项目、市级5G全连接工厂等项目的奖补,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
三是注重市场主体培育,新增高企前期申报补助,对审核通过并推荐至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充分调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性,加快培育高质量市场主体。
问5:本办法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多少补助?
答:为大力支持创建或引进国家级创新平台,本办法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给予一次性补助800万元。对新引进的以上国家级平台给予一次性补助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