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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寿区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11-03

    有关单位:

现将《长寿区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长寿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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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重庆市长寿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对区营商环境考核短板提升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长营商办发〔20234号)工作安排,进一步激发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企业家参与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创新政企互动机制,积极回应企业合理诉求,增强各项涉企政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坚定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听取涉企政策意见建议的范围和对象

全区各级行政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起草制定下列政策时,应当按要求分类听取企业家意见。包括:

1.编制和制定专项或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制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政策起草部门应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2.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制定重大改革方案、分析经济形势和制定宏观调控政策、研究布局重大建设项目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除依法需要保密和重要敏感事项外,政策起草机构应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3.出台前依法需要保密的涉企政策,可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尽可能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

4.以多个部门名义联合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由牵头部门负责听取企业家意见。

(二)健全企业家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

对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政策制定部门要认真梳理、逐条研究,对合理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吸收采纳。在当前涉企政策中难以回应的,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在后续涉企政策制定中予以回应。确属难以采纳的,要列明理由并以适当方式与企业家做好沟通。充分运用区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或向企业家反馈。对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和说明。对企业家提出的重大意见建议,要及时按程序向区政府报告。

(三)完善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和执行监督

涉企政策出台后,除依法需要保密外,政策制定部门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平台等予以公开,通过产业大脑智能推送等方式,精准向市场主体推送和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并对政策核心条款进行详细解读,扩大涉企政策的知晓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等线上线下载体开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对涉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反映政策执行不到位或“选择性执行”等问题线索,有关部门要及时核实,依法依规积极研究推动解决。

(四)健全涉企政策评估调整程序

涉企政策实施后,政策制定部门要及时主动了解企业家及有关方面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适时开展由工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咨询机构等第三方机构主导、企业家代表参与的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涉企政策,要认真研究政策调整的必要性。对确需调整的涉企政策,要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按程序调整。对可能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调整,应在听取相关行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

(五)强化政府与企业家常态化沟通联系

充分发挥企业服务专员作用,定期开展集中走访服务企业活动。适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广泛听取企业家对经济社会发展、涉企政策制定调整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研究分析经济运行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增强企业家获得感。鼓励和支持企业家积极主动同各镇街、部门沟通交流,区工商联要持续开展非公经济人士接待日活动,畅通企业家反映合理诉求的渠道,收集企业家反映问题,及时按程序报告企业反映集中的重大问题和意见建议。积极发挥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经常性了解企业动态、听取企业诉求。要充分发挥企业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对听取意见建议的审查

政策制定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明确内部责任机构和审查程序,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和审议前的完备性审核过程中,加强对涉及企业重大利益调整的政策出台前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审查。属于需要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涉企政策,政策制定部门在提交审议的汇报说明中,应载明征求企业家意见情况,并将征求企业家意见采纳情况作为附件一并送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在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把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制度保障。

(二)加强督促落实。政策起草部门要认真执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审核部门要做好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程序的审核和督促,确保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镇街、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在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营造企业家建言献策的良好氛围,支持广大企业家在推动长寿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重庆市长寿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寿区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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