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粮食经营企业:
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以下简称《条例》)取消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由行政许可改为备案制。为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管理,规范粮食收购活动,现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5号)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联系人:邓铮,联系电话:023—40245065)
长发改发〔2021〕40 号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粮食收购企业备管理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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