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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六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5-06-27

民革长寿区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的建议》(第12号)我委已收悉区卫健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度规范体系建设

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方面按照《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我委充分发挥区管理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建立了每季度工作例会、每月信息交换、每重要情况随时碰头、典型案件综合复盘的工作机制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印发了《2025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切实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组织召开2025春季专项行动部署暨培训会,安排部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春季专项行动,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管住人、控发案总体要求,针对季节性特点强化动态排查、加大随访力度、及时发现疑似患者和肇事肇祸风险隐患,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健全完善服务管理体系方面区级层面建立了全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等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全区服务管理工作;镇街层面建立综合管理小组,由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卫生健康和政法工作的领导、公安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事办、平安办、司法所等相关部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村(社区)层面成立了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按一人一小组模式,由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精防人员、驻村民警、基层民政干部、村(社区)康复协调员、网格员、患者监护人等为成员,层层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责任我区街镇精防人员68人、配置比例1:63高于市级180配置要求

工作机制创新方面区管理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委)自2019年开始每年为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购买监护人责任保险,在精神障碍患者因疾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保障监护人无力承担的经济责任,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潜在的负担。2024年,未发生赔偿事故。2025年,支付精神病人伤人治理险保费10.6万元,至20265月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

二、关于服务管理质效提升

排查评估我委责成区精神卫生中心对口帮扶各镇街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评估专项行动。2025年春季专项行动以来,各镇街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管住人、控发案总体要求开展动态化、常态化疑似患者排查工作。截至20255月底,全区社会面筛查74.83万人次,集中随访4155名患者,其中新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87人,新纳入管理患者24人。2024年,经评估后出库123人。

分级分色管理。区管理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委)督促各镇街依据风险等级,规范开展四色风险管理,有效掌握患者现实状况、病情波动、治疗服药、监护看管等情况,按照市级最新赋色标准重新研判评估红、橙、黄、绿四色风险等级。截至20255月底,全区橙色风险等级20人,黄色风险等级43人,绿色风险等级4211人,无红色风险等级人员。

推进社区康复。区民政局通过分级分类管理、资源整合和服务平台搭建,全面推进康复服务。2024年,全区共识别患者4979人,走访建档1901人次,个案管理90人次。同时,区民政局在6个街道和4个乡镇完成渝康家园阵地打造,建成农疗基地2个,社工上门服务覆盖36个城市社区。通过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工组织,全年开展康复活动199次,包括认知训练、康复干预和艺疗农疗等,有效提升了患者康复率。2025年,区民政局计划完成7个街道、30个社区和6个镇的精康融合服务点建设,进一步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

三、关于救助保障能力强化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255月,区精神卫生中心葛兰新院区正式启用,新增业务用房3万平方米,共有编制床位499张,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区医疗卫生机构中共有27名心理咨询师及心理治疗师,专职精防人员68名,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中,4家医院均建立心理服务门诊全区精神科执业医师53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医师7.6高于市级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医师6人指标。

加强救助保障政策。在区精神卫生中心设立免费药物发放绿色通道。执行医保先报、民政救助、残联补助后自付部分由“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项目托底。区民政局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确保符合条件的177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范围2024年,民政局发放各类补助1750.4万元。

全面推进数字化赋能工作。依据《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规范》(2018年版)、《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等政策文件要求,重庆市已建成全市区域精神卫生信息平台——“社会・渝悦・精神卫生网络信息系统。该系统实现患者门诊就诊、入院、出院等关键环节实时弹窗提醒,并通过一历八单形式,将患者就诊简要信息及时推送至基层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实现跨部门信息实时互通与高效共享。

感谢贵单位对重精患者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此复函已经余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谢谢贵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616日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望江路8号长寿区卫生健康委315室(邮编:401220

联系人:张馨予

联系电话:023-40244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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