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276号提案的复函

高莉委员:
您好!您在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小区和老旧商铺集中地方统筹安装充电设备的建议》(第276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经专题研究部署,现就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强化统筹规划,全面推进设施建设
(一)落实专项规划部署。严格贯彻《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重庆市长寿区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年全面启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建成公用充电站59座、充电桩450个(其中超充站20座、超充桩34个),实现全区19个街镇充电设施全覆盖。
(二)完善配套建设机制。区住房城乡建委印发《长寿区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环节整治工作方案》,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实事工程。通过新建、改建相结合方式,累计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2000余个,有效缓解居民充电需求。
二、坚持市场主导,分类推进项目建设
(一)创新运营管理模式。推行“政府引导+市场运营”机制,引入国家电网、愉秒充、特来电等专业公司参与建设。针对老旧小区和商铺区实施“统建统营”模式,由物业企业或业主委员会与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实行统一建设、专业运营、规范维护。
(二)实施分类攻坚建设。区住房城乡建委会同街道、社区建立联动机制,重点推进凤鸣家园、圣地佳苑等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造,累计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210个。其中,凤城街道黄桷湾社区通过合理规划公共空间,集中建设190个充电端口,形成示范效应。
三、严格质量监管,筑牢安全服务基础
(一)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累计开展专项检查3次,抽检充电设施86台(套),重点核查线缆规格、智能控制系统及消防设施合规性。
(二)强化智慧安全管控。要求新建充电设施100%接入智慧充电监管平台,实现实时监测和故障预警。严格执行《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寿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累计整治飞线充电行为53起,清理占用消防通道充电设施12处。
(三)深化安全宣传教育。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组织物业企业开展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2万份,在526个电梯间、小区出入口设置警示标识。建立“社区干部+物业人员+志愿者”巡查队伍,开展日间常态化安全巡查。
本复函已经区经济信息委周昊杰主任审签。衷心感谢您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支持。我委将持续优化充电设施布局,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作出新贡献。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
邮政编码:401220
联系电话:023-40409125
联系人:贾 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