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第四次会议第309号提案的复函
蔡锡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止中小学生沉迷短视频的建议》(第30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中小学生沉迷短视频,最重要的措施是加强手机管理。近年来,区教委非常重视学生手机管理工作,2021年6月,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1〕8号)要求,区教委结合全区实际,下发了《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教发〔2021〕114号),要求全区中小学请结合学校学生管理实际,做好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规范学校日常管理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学生手机管理具体办法,建立督导检查机制,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学生手机使用监管工作。要强化学校日常监管,重点加强学生返校入学、寄宿制学校管理,落实好班主任、任课教师在不同时间节点对学生手机管理的具体任务,做到即时发现,即时处理。要坚持按需、合理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做好统一保管和使用备案,严禁学生私自将手机带进课堂,课堂教学和作业布置不得依赖手机。
二、广泛宣传,强化正面教育引导
加大对规范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渠道和形式,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手机,远离低俗信息,文明上网。发现学生有沉迷手机和网络等问题的,要及时给予教育和引导,帮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学校集中组织开展专题教育,通过告家长信、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醒家长慎重安装使用APP。
三、凝聚合力,落实家校监管责任
将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纳入家校共育工作范畴,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多种方式争取家长对学校手机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引导家长提高使用网络的自身素养,掌握沉迷手机网络早期识别和干预的知识,当好孩子的榜样,并做好暑期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工作。针对留守儿童,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电子产品沉迷和不当消费等行为的帮扶机制,班主任牵头,定期开展学生手机应用筛查,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使用手机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切实履行好学校、家长监管责任。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教发〔2021〕114号)出台三年来,学校、家庭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办法加强了学生手机管理,学生上网游戏的机会较少,现学生沉迷网络短视频的现象有了较大改善。
诚挚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理解、关心与支持。此复函已经长寿区教委主任张常宝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胡京良,邮编:401220,联系电话:4024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