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区第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复函
刘维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建议》(第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建议》,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了梳理,深研农村公路养护体系建设,着力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
为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和维护,我委印发了《重庆市长寿区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巡”工作。目前,全区各街镇已按照“总路长+区、镇(街)、村(居)三级路长”体系落实对应路长,开展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巡”等相关工作,实现了对农村公路的全覆盖,有力保障农村公路运行安全稳定。下一步将持续完善“路长制”工作体系,督促各级路长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建立巡查问题台账,及时完成问题处治并销号,切实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有效防止“畅返不畅”问题。
针对农村公路养护需求复杂的特点,我委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面状况自动化检测、农村公路桥梁定期检测等相关排查工作,全面分析各农村公路路段现状问题,科学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策略。统筹安排“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安防工程、危桥改造工程等品质提升项目,进一步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提高农村地区的交通运输效率。
我委将组织各镇街认真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监督管理工作,通过“路长制”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职责,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检查,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指导。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并与项目计划安排、养护资金分配挂钩,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重要性,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促进我们把交通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此复函已经区交通运输委主任樊飞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邓福江,邮政编码:401220,联系电话:40256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