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60号建议的复函

刘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镇街执法能力的建议》(第260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经与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救援局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执法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方面
一是锚定培训目标。紧扣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求,按年度印发《长寿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围绕培训目标与对象、内容及方式等核心要素,对培训工作进行系统性安排,推动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二是明确培训对象。对拟申请行政执法资格从事执法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及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等进行培训,确保执法队伍培训全覆盖、无遗漏。三是丰富培训内容。依托长寿区行政执法培训云平台,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等20余门课程,全面覆盖执法通用法律知识,进一步拓宽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深化全战线执法业务培训,各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能统筹推进本机关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学习、专业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等专项培训。
二、关于“创新执法培训新路径”方面
一是构建多元培训模式。构建“线上+线下”双轨并行培训模式,运用执法培训平台整合教学资源,实现执法人员随时学、随地练;线下定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执法+监督”数字应用、行政处罚法等教育培训,邀请法律实务专家授课、业务骨干分享执法经验。2024年以来,实现线上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线下组织开展集中培训10余次,累计培训1500余人次,“手把手”教学500余次,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课时的执法培训。二是健全精准指导机制。坚持以区带镇,区级执法部门按照“谁赋权谁指导、谁委托谁规范”原则,推行“现场带教+以案释法”模式,明确专人对口联系镇街,确保每个镇街、每个执法领域均有1至2名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全程参与镇街办理执法案件。区消防救援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累计开展集中培训18场次,参训人员达263人次;发布案例指导5期,开展执法监督60次,累计指导纠正问题30余项,分管领导深入镇街开展调研10余次。三是推动执法人员下沉。制定《重庆市长寿区行政执法人员下沉镇街工作方案》《重庆市长寿区行政执法人员“区属镇用共管”办法(试行)》,推动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等74名区级执法人员对应纳入镇街统筹管理,区级专业行政执法人员以派驻、包片等方式常态化下沉镇街指导、培训和监督基层执法工作。
三、关于“强化执法人员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规范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的通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一是规范执法培训考试。对申请确认行政执法资格并办理执法证件的人员,严格要求完成通用和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并参加闭卷考试合格。2024年以来,按照“每月一考”原则,累计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12场次,覆盖执法人员470余人。二是严格执法资格审查。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一律不许申领和持有执法证,不得上岗执法。对于实施不当或者违法执法行为的执法人员,按照规定及时注销执法资格。三是规范执法证件申领。严格依照规定流程,通过“重庆市执法监督管理和信息服务系统”进行证件申领工作,确保资格认定与证件管理全程留痕、规范可溯。2024年以来,我区扎实推进执法证件动态管理,累计办理新增、换发执法证件449余件,注销执法证件339余件,有效实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十分感谢您对长寿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我局殷铭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
2025年6月5日
(联 系 人:陈容;联系电话:023-40254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