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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4-05-20

刘文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向阳路9号1、4、5幢危房拆除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13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是国家、市级和区级重大民生工程,各级政策文件对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都作了相应要求。

向阳路社区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已纳入2023年改造项目,涉及144栋楼、55.68万平方米,现已完成竣工验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根据街道社区意见,针对性的进行了设计,解决了屋顶漏水、楼道照明、外墙排危、栏杆更换、道路出行、周边环境等相关问题。关于您提到的将向阳路9号1、4、5栋房屋的6户居民进行置换安置,拆除现有危房问题,

现无相关政策进行房屋拆除工作,我委已对接街道工作人员,落实属地责任,对居住人员进行劝离搬迁,并对这几栋房屋拉好警戒线,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关于房管所公房无人监管问题,已对接住房保障科、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所,落实专人负责安全巡查,加强安全监管,排除安全隐患。

此复函已经区住房城乡建委戚谊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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