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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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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罗耀代表

    提出的《关于改善菩提山周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议》(第56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菩提山及周边悠久历史、文化深厚、旅游资源丰富,是外地游客和我区市民旅游休闲的好去处,改善菩提山周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与我区的发展计划不谋而合。

改善菩提山周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工作中综合区交通、文旅等部门的办理措施,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注重交通统筹谋划,努力升级旅游出行条件

根据市交通局统一部署安排,自2023年开始,农村道路路面改造不再作为建设任务,统一纳入养护任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道路养护责任主体为街镇和行政村,白庙村道路“白改黑”应由凤城街道来实施。鉴于上述情况,凤城街道可将白庙村道路“白改黑”计划申请纳入交通养护项目,通过后,由区交通部门将按15万元/公里的标准进行补助,如存在资金缺口,由凤城街道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二、完善乡村旅游功能,提升区域基础设施条件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依托市级财政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白庙村100万元,改建装修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农家乐,完善乡村旅游功能,增加游客体验等,项目现已验收

争取乡村旅游发展的相关资金支持。2023年,我委利用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资金支持12业主修建旅游固定设施完善农业观光休闲功能2024年虽暂无相关项目资金如今后有此类资金项目,在符合竞争性农业项目管理要求及满足公开申报、评审等程序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将乡村旅游路灯、修建休闲步道纳入申报通知支持内容,考虑建议中涉及的休闲步道满足用地条件,请凤城街道提前做好土地调整指导符合条件的业主申报,我委将在等同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和适度予以资金量倾斜,能否享受以评审通过为准

三是积极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原则上区财政局每年均有“美丽乡村”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每个村可最高申请100万元美丽乡村试点资金,用于农村人行便道5米及以下机耕道、人畜安全饮水管网、公共区域人居环境、农村污水管网、排洪或污水沟、公共区域路灯、群众活动广场、公共厕所等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白庙村乡村旅游资源丰富、交通位置优越拟建设的安装路灯、修建休闲步道内容,基本符合“美丽乡村”项目支持范围,届时白庙村可充分利用政策积极申报,打造完善沿途景观,提升市民游玩体验感

非常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这将成为我们今后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促进我区农业农村工作更快、更好发展。

此复函已经殷道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513

联系人:彭朝洪联系电话:023-4024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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