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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人大第十九届第四次会议第206-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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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协调和工作轮岗的建议》(第206-8号)收悉。区教委十分重视农村教育工作,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教师培训和管理”方面

区教委印发《2024年长寿区中小学教师教育专题培训班次计划的通知》(长教发﹝2024﹞9号),2024年,全区专题培训分为4个类别,共62个班次,计划培训教师50588人次,培训经费为1301.5万元。其中,“国培计划”专题20个班次,培训教师306人次,经费87万元;“市培计划”专题10个班次,培训教师30人次,经费27万元;“区级财政投入资金培训”专题28个班次,培训教师23852人次,经费884.5万元;“区级财政投入资金其他项目规划”专题4个班次,培训教师26400人次,经费303万元,从而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二、关于“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方面

提出“五育并举”、强化课堂质量、提升教师队伍、深化关键领域改革等措施,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对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别是加大对农村学校扶持力度提出明确意见。通过实施“强规范树品牌”行动计划、“课堂教育模式 ”创建项目、特色学校建设项目、城乡学校捆绑发展、乡镇学区化办学、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等方式,补齐农村教育短板,提升乡村学校教育质量。

三、关于“推进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发展”方面

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 ”政策城乡全覆盖。因地制宜做好农村学校布局规划,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地方,一般在村设置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满足本地学生寄宿学习需求。区教委会同有关部门自2013年起持续实施了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推进教育现代化等重大工程项目,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重点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生活条件,农村学校面貌得到显著改善。同时,针对寄宿制学校,在执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的基础上,按照寄宿生增加公用经费补助。

四、关于“推行前往城区进行教育交流”方面

我们加强支教学习、交流轮岗。教师交流轮岗,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中关于建立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机制,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的规定,全面落实《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有效提升城乡教育发展水平,不断优化城乡师资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师资差距,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交流对象和条件

1.在同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中,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的教师;

2.因工作需要交流轮岗的教师;

3.本人自愿申请交流轮岗的教师;

4.教师资格或学历不达标的教师;

5.城区学校新招聘并任教2年但不满9年的教师。

根据市教委要求: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交流轮岗人员达到符合交流条件人员的10%,特级教师以及区县级及以上名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优质师资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我区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人数为:1127人,派出交流轮岗指标人数282人,符合交流轮岗优质师资405人,派出优质师资指标人数为70人,我区教委下发交流轮岗指标均为25%并且都要求在集团内部交流,超出市教委要求,实际交流轮岗人数为542人,优秀师资为169人,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为47.8%,优秀师资交流轮岗比例为31.2%,远远超出市教委要求比例。

根据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内部调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教工委发〔202234号)精神,面向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师,区教委鼓励农村教师进城,年龄、学历、专业均放宽,在45周岁及以下(197791日及以后出生)均可报名考试。其中,一类学校报考者,男性教师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教师年龄可以放宽至52周岁(19709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其以下职称的女性教师年龄可以放宽至47周岁(197591日及其以后出生)。二类、三类学校报考者,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类学校报考城区高中、城区初中岗位者,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类学校报考城区小学、幼儿园岗位者,学历可以放宽至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遴选岗位相同或相近(前、后学历所学的专业均可),或从事遴选岗位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3831日)且2023年春期仍在从事遴选岗位的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工作(经组织批准的支教学习、交流轮岗、借用借调、顶岗锻炼人员,视为仍在从事原岗位的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工作)。其中,一类学校报考城区小学岗位者,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为文科类的,可以报考城区小学文科类岗位;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为理科类的,可以报考城区小学理科类岗位;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为艺体类的,只能报考城区小学艺体类相同或相近岗位。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447

(联系人:向兵,邮编:401220,联系电话:4024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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