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 > 办理结果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示

序号

决定文号

案由

执法机关

处罚依据

执法结论

决定日期

执法类别

备注

1

长林罚决字〔202510

陈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一是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二是处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2倍的罚款,共计90元。

2025/3/12

行政处罚


4

长林罚决字〔202511

彭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一是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二是处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2倍的罚款,共计96元。

2025/3/12

行政处罚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