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3500221009304895H/2024-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总工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7 |
重庆市长寿区总工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区委和市总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区第十三次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目标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能。
4.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5.突出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以普通劳动者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行业、镇(街道)、园区等为主阵地,充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组织对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拓展工会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就业形态组织等新情况,加强镇(街道)和行业工会建设拓宽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以城区和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基础。
7.拓展工会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数字工会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做实做强“四季帮扶”、“技能提升”品牌。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
8.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区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做好全国、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
9.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依照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10.加强工会自身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对下级工会及其有关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长寿区总工会机关有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基层工作科、服务发展科。现有参公编制人员8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机关退休人员7人。下属1个事业单位,即重庆市长寿区职工服务中心,在职职工5人,退休职工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37.89万元,支出总计437.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03万元,增长24.80%,主要是涉及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3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03万元,增长24.80%,主要是涉及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7.89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3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03万元,增长24.80%,主要是涉及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25.38万元,占97.14%;项目支出12.52万元,占2.86%。无结余分配。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7.8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7.03万元,增长24.80%。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03万元,增长24.8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1万元,增长1.63%。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03万元,增长24.8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1万元,增长1.63%。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77万元,占61.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36万元,下降13.61%,主要是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2)教育支出1.85万元,占0.4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是按预算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54万元,占26.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54万元,增长56.90%,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23.41万元,占5.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万元,增长7.58%,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29.32万元,占6.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8万元,增长26.71%,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5.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53万元,增长51.02%,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目标绩效、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支出等。公用经费47.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0万元,下降19.08%,主要是过紧日子,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接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是严格按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1万元,增长118.34%,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无相关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购置新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过路费、维修维护费、充电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严格按预算执行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5万元,增长157.14%,主要是保险及维修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其他区县总工会来长以及市总来长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是严格按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学习交流情况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2.5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70.59%,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31.21%,主要原因是增加互助保险工作基层工作人员培训场次。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接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30万元,下降19.08%,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节约办公费、印刷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一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35.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2.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24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