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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550U/2024-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委组织部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17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长寿区委组织部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4-10-17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长寿区委组织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研究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工作,就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和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活动内容、工作方式等提出意见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督促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对街镇、区级部门和区属企事业单位贯彻党委(党组)工作制度和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负责全区农村、城市街道和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负责研究提出党员队伍管理和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发展党员、党员管理、党内表彰与激励关怀等工作。指导办理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性重大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各街镇和区级有关部门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2)负责研究拟订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区管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建议方案,协助做好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和党群换届选举相关工作。负责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区管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及管理,选调生培养、管理,综合协调女干部、党外干部的选拔、培养及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宏观管理和区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负责全区干部人事制度宏观管理

3)负责全区公务员队伍的宏观管理,指导公务员队伍建设。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职位分类、职务与职级并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奖励、惩戒、申诉、培训、能力建设和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等政策法规并督查落实情况。负责全区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转任、调任、培训、辞职、辞退、公务员登记、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统筹指导全区公务员考核评价和绩效管理工作。统筹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承担行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牵头做好全区人才资源开发政策规划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人选推荐和区级人才项目统筹、实施、指导。负责全区人才工作信息和统计工作。负责人才奖励综合管理。

5)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指导。组织全区干部参加培训机构的学习进修。负责全区市外培训工作计划报批、项目审查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批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题培训。负责区管干部、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的学历学位确认工作。指导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干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教材编写。负责全区干部培训专项经费的管理

6)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制定、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开展对各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和干部监督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负责受理、查处、督办选人用人违规问题和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案件、信访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的提醒函询诫勉、区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巡察成果运用工作

7)统筹指导全区考核工作。研究制定干部考核办法及工作制度。负责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奖惩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民意调查工作。具体承担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委老干部局。9)负责部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一科、组织二科、干部科、公务员科、人才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考核科。下属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干部档案中心、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三个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无单独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重庆市长寿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长寿委发〔20193号)文件,区委组织部作为区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增加或加强以下职责:1.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对外保留区公务员局牌子。调整后,区委组织部在公务员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2.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职责。3.负责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4.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委老干部局。5.负责部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914.42万元,支出总计1914.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6.41万元,增长45.25%,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村(社区)流动党员、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培训项目;二是正常增资调资。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914.42万元,支出总计1914.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6.41万元,增长45.25%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2023村(社区)流动党员、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二是正常增资调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4.4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91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6.41万元,增长45.2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2023村(社区)流动党员、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二是正常增资调资。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44.45万元,占44.11%;项目支出1069.96万元,占55.8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14.4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6.41万元,增长45.25%。一是增加了2023村(社区)流动党员、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二是正常增资调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6.41万元,增长45.25%。一是增加了2023村(社区)流动党员、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二是正常增资调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2.06万元,增长24.93%。一是增加了2023年村(社区)流动党员、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二是正常增资调资。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6.41万元,增长45.25%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2023年村(社区)流动党员、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二是正常增资调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2.06万元,增长24.9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2023年村(社区)流动党员、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二是正常增资调资。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3.26万元,占87.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64万元,增长26.31%,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2023年村(社区)流动党员、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二是正常增资调资。

2教育支出3.76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3万元,占6.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1万元,增长15.61%,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44.36万元,占2.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66.70万元,占3.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6万元,增长28.42%,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4.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91万元,增长10.84%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调资增加了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等。公用经费119.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7万元,增长12.5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6万元,下降36.4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基层党组织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3.15%,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2.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市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干部档案管理人才引进、基层党建、重点村分类管理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6万元,下降59.20%,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下降12.07%,主要原因是严控2023来公务接待开支费用,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1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3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2万元,下降44.57%主要原因是按照基层减负相关文件要求,严控会议召开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8万元,增长17.3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数字大讲堂、“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培训。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24万元,比2022年度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7万元,增长12.52%,主要原因是2023人员增加,运行经费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4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主要用于采购2022年中国·长寿首届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963.2万元其中,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一般性项目9个,涉及资金963.2万元。不涉及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白玛央宗

电话:023-4024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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