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009303761/2019-034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 2019-10-28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请示或报告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5.协助区政府办理行政管理涉法工作事项,为区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制服务;对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进行指导。
6.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区政府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7.承担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宣教培训、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应急平台建设维护、预警信息发布、救灾信息处置、应急信息汇总上报、应急物资装备人员建设、对外应急联络等工作;
8.承担区政府政务值班和市长(区长)公开电话(信箱)、市(区)政府电子信箱办理工作,及时传达和督促落实市、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9.协助市、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10.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
11.负责区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12.负责区政府对外交流合作协调工作,承担区内重大外事活动的管理;负责区内因公组团出国、到港、澳、台手续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13.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工作和行政后勤、安全、保密、保卫工作。
14.负责牵头开展全区效能建设相关工作。
15.加强政府在智库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统筹协调等方面的宏观指导职责。
16.承办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区政府规定,管理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局。
根据《重庆市长寿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整合至新组建的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相关政府法制工作职责整合至重新组建的区司法局,在区政府办公室政策研究工作职责基础上,组建区政府研究室。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6个,综合科(外事科)、行政科(监察室)、文秘科、信息科、会联科、效能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无单独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为推动长寿全面建成“三地一中心”,加快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创新生态示范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开放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根据职责分工,落实机构改革任务。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整合至新组建的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相关政府法制工作职责整合至重新组建的区司法局,在区政府办公室政策研究工作职责基础上,组建区政府研究室。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720.69万元,支出总计2,720.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29万元、上升6.5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的项目资金在2018年度完成项目并支付。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365.2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3.52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项目财政预算资金的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5.12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13万元,占0.0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55.44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65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1.20万元,上升20.9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的项目资金在2018年度完成项目并支付。其中:基本支出1,392.96万元,占52.40%;项目支出1,265.20万元,占47.6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91万元,下降82.41%,主要原因是项目的及时推进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6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65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减少和项目财政预算资金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766.82万元,上升47.98%。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增资调资等人员经费的增加,另一方面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开展了电子政务外网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经费300万元、督查“一张网”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018年一期项目经费55.16万元,以及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及应急处置工作手册经费、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公布工作经费、全区办公室系统培训会专项经费、《微见》刊物稿费及印刷费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改版、维护、测评等16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5.44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5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4.53万元,增加24.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9.86万元,上升66.31%。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增资调资等人员经费的支出,另一方面是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的支出和年初结转结余项目的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2.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3.04万元,下降82.44%,主要原因是促进了项目的推进开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6.71万元,占87.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6.66万元,增加76.26%,主要原因是项目的推进和开展及资金的支付。
(2)教育支出7.02万元,占0.26%,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90万元,占7.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17万元,上升39.6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年金以及离退休支出的变动。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00万元,占2.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3万元,下降9.00%,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费用的变化。
(5)住房保障支出63.53万元,占2.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3.28万元,上升5.44%,主要原因公积金缴款金额的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4.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78万元,下降7.50%,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9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17万元,上升88.66%,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的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52万元,下降52.5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的管控措施得力、公务接待工作的规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5万元,下降9.6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25.27万元,主要是用于五次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包括赴美参加中美产业合作峰会、赴台湾参加旅游文化交流合作、赴香港大学参加市委组织部开放型经济专题培训、赴新加坡参加城市管理专题培训、赴德国\比利时考察招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5.27万元,增长26.35%,主要原因是工作实际需要。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40万元,上升552.97%,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出(境)批次少。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4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等市内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58万元,下降65.9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47万元,下降47.4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调研考察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1万元,下降91.0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98万元,下降81.6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5个团组,6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1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5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17万元,上升88.66%,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调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2.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电子政务外网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督查“一张网”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27.7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分解落实细致,资金使用符合单位内控制度体系的要求,资金支出保障了公共服务的开展和项目的推进。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叶春艳,联系方式:023-40258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