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385A/2026-00016 | [ 发文字号 ] | 长寿湖府发〔2026〕94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长寿湖镇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04 | [ 发布日期 ] | 2026-08-04 |
关于印发《长寿湖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长寿湖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1.1编制目的
编制《长寿湖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总方针,全面提高我镇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切实做好防洪抢险调度和险情抢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及旱灾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1.2编制依据
《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经批准的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1.3工作原则
《预案》的编制应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体现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高效协调、全力抢险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汛期突然发生的洪涝灾害事件。
2.1现状
我镇面积104.53平方公里,共有13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20847户,49642人。辖有湖泊1个,达65平方公里,湖中有各类船舶700余艘,公路里程达300多公里,大(二)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6座,山坪塘600余口,山洪灾害点10个,涉及45户,3149人,房屋45座,河流3条;地质灾害点12个;长寿湖风景区也位于我镇,山峦起伏,属于典型的丘陵地带,也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部分村组坐落在山脚下,如遇大暴雨极易发生山体滑坡、长寿湖泊溢洪,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2危险因素
辖区汛期重大危险因素:一是有西南最大的人工湖长寿湖,达65平方公里,一遇暴雨,湖水上涨溢洪,湖下涉及4个村数千居民的安全;二是有水库8座、山坪塘600余口,一遇溃坝将危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山洪灾害点10个,45户、149人,涉及房屋45座;四是地质滑坡点12个;公路400多条,多处边坡危岩地带,一遇汛期易造成滑坡;五是湖中船舶多达700余艘,一遇汛期大风大雨,翻舶事故极易发生。
2.3危险源监管
各村(居)、各单位应建立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同时,要加大对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管,制定完善各项防洪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镇平安法治办、防洪指挥部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三章 防洪抢险组织机构及职责
3.1镇防洪抢险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镇党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分管水利领导、分管应急领导、人武部长、分管农业领导
成员: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安法治办、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指挥中心、经济发展办、民生服务办、长寿湖派出所、区交巡警长寿湖大队、长寿区第二人民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2工作职责
3.2.1统一组织、贯彻实施上级关于防洪抢险救灾的各项决策、命令。
3.2.2先期到达并根据所掌握的雨情、灾情、水情等信息分析、预测事故发展的趋势,制定处置方案。
3.2.3组织防洪抢险救援力量,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指挥群众疏散转移、安置以及伤员的救护。
3.2.4根据防洪抢险的需要,负责救援物资的调配。
3.2.5疏导交通,保障防洪抢险救援物资、人员运送和伤员转移路线畅通。
3.2.6及时向区上报开展防洪抢险救援情况,如遇抢险救援难
度较大的,要及时向市、区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上级支持援助。
3.2.7做好灾民的安置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3防洪抢险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日常调度工作,收集、掌握和上报灾害信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工作组,传达防险抢险救灾应急总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协调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监督落实紧急救援措施;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3.4工作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办公室根据救灾应急工作需要,按成员单位职责组建8个工作组:信息监测组、灾情收集评估组、现场抢险救援组、人员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医疗卫生组、宣传报道组。其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划分如下:
3.4.1信息监测组:由镇产业服务中心、平安法治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长寿湖规资所及受灾各行政村组成。
负责对本镇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本辖区内暴雨洪水预报、本地降雨、山体开裂、湾落、泥石流、湖泊涨水、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监测辖区各类监测站的雨情、水情,重要湖泊、水利工程、山洪点等危险区及洪泛区水位、地灾点滑坡、山体开裂、湾落、泥石流沟的位移等信息。
3.4.2灾情收集评估组:镇平安法治办、产业服务中心及受灾各行政村组成。
负责灾情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估。
3.4.3现场抢险救援组:由镇防洪应急救援队伍、镇民兵应急抢险队伍组成。
负责对洪灾事故现场的抢救、抢救伤员,并拉好警示线、立好警示牌。
3.4.4人员转移安置组:由镇 民生服务办、受灾行政村组成。
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3.4.5后勤保障组:由镇指挥中心、平安法治办、民生服务办、经济发展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
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所需车辆,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生产生活。
3.4.6治安保卫组:由镇平安法治办、长寿湖派出所组成。
负责受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4.7医疗卫生组:由镇民生服务办、长寿区第二人民医院组成。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提供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疫情监测和住处收集上报工作。
3.4.8宣传报道组: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成。
负责根据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统一口径,对外公布防汛抗旱抢险的相关信息,避免不良影响;及时组织宣传报道防汛抗旱抢险中的先进事迹。
3.5镇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3.5.1镇平安法治办:负责全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和修改镇级救灾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灾民生活救助预案;收集和上报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灾区应急救济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制定应急救灾款的分配方案以及应急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全力开展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3.5.2镇民生服务办: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和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
3.5.3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负责全镇救灾应急资金的下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立灾民生活所急需食品、饮水和其他应急物资的紧急采购机制,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3.5.4镇产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水情、汛情的监督和上报,提供准确水情、汛情及堤防情况,为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组织开展洪涝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参与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工作。负责农业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参与农业灾害的灾情评估工作,帮助和指导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3.5.5长寿区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督和信息上报工作;协调药监部门为紧急救援提供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负责各地捐助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3.5.6电信:负责抢修灾区受损的通信设施,保证救灾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3.5.7供电所:负责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
3.5.8学校:负责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活动以及灾区中、小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
3.5.9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重要目标和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3.5.10公路建设办:负责恢复被损坏的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证交通畅通;负责协调运送紧急救援物资;为灾民的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3.5.11人武部:视灾情发展,根据救灾需要,组织指挥受灾村预备役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组织协调受灾村预备役民兵参加灾后重建工作。
3.5.12镇指挥中心:负责灾区抢险用车的保障。
3.5.3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负责旅游景区的防洪抢险救援工作。
第四章 监测、通信及预警
4.1监测
4.1.1 监测系统的设立
各相关村(居)山洪灾害危险区建立相应的村组监测点,分别由驻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居民小组长组成,村党支部书记为监测负责人,加大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内的降雨、水位、流量、泥石流等信息的监测。我镇设有5个简易雨量站,2个简易水位站作为各山洪灾害危险区雨量和水位值的参考。
4.1.2 山洪灾害信息的实时监测与报告
4.1.2.1 山洪灾害信息监测内容
辖区内的降雨,河流水位,水利工程状态,泥石流,滑坡等信息。
4.1.2.2 山洪灾害信息监测的要求
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监测,采取专业监测为主,群测群防为补充。
4.1.3.3 山洪灾害监测系统的设立
我镇的山洪灾害监测系统,主要以各山洪灾害监测站点为基础,区国土局设在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监测点为补充。
4.1.3.4 山洪灾害监测报告及单位任务划分
镇产业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降雨量和水位进行监测、预报,并及时接收区防汛办发出的暴雨天气、水情预报、通报,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汛情、并向村(社区)、小组通报汛情、雨情、水情和预报。
规资所:监测地质灾害的险情,险情信息、防治情况,并分别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向村(社区)、小组通报地质险情和预报信息。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监测工程的工情、险情信息,并分别向其主管部门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2 通信
4.2.1 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采用GSM/GPRS通信传输信息,简易监测站点采用电话、人工传输信息。
4.2.2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的通信方式由电话、手机短信、无线语音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组成。多种通信方式各自相对独立并互为补充,确保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及时通知到各级部门和危险区群众。
4.3预警
4.3.1 预警
4.3.1.1预警指标确定
预警指标是指触发山洪灾害的雨、水量临界值,包括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的确定。预警指标分为准备转移(警戒)和立即转移(危险)两级。
4.3.1.2预警等级划分原则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两级 (Ⅱ级、Ⅰ级),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橙色、红色,两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准备转移预警指标和立即转移预警指标。
4.3.1.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降雨量达到相应等级雨量值时,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预警信息;
(2)当水位达到相应等级值,且仍在上涨,应发布预警信息。若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4.3.1.4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1)在一般情况下,可按照长寿区→长寿湖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图1)。

图1
(2)如遇紧急情况(水库、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滑坡等),可采用快速灵活的预警方式进行预警(如图2)。

图2
4.3.2 预警、警报方式
预警方式:(1)电话、手机短信预警;(2)口头通知。
警报方式:(1)无线语音广播报警;(2)手摇报警器;(3)铜锣报警;(4)口哨;(5)口头通知。
4.3.3 预警发布及响应
1.接到区防汛办发布的准备转移预警后,镇防汛值班人员要将信息及时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信息监测组、调度指挥组、人员转移组、后勤保障组、应急抢险队相关负责人和主要成员、村防汛责任人。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密切监测雨水情,主动掌握有关情况,做好群众转移准备等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区防办。
各村社在收到预警信息后,按照联户防范要求,将信息及时通知到相关村社、组干部、危险区各住户,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做好群众转移准备等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镇防汛办。
2.接到区防汛办发布的立即转移预警后,镇防汛值班人员要及时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及副指挥长、信息监测组、调度指挥组、人员转移组、后勤保障组、应急抢险队相关负责人和主要成员、村防汛责任人。各级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深入村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如果灾情严重仅依靠村镇力量无法处置的,镇防办要立即向区防汛办汇报。
各村社在收到预警信息后,按照联户防范要求,将信息及时通知到相关村社、组干部、危险区各住户,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镇防汛办。
第五章 转移安置
5.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5.2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带,勿顺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的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必须在汛前拟定好,汛前、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具体由灾害所在村(社区)、小组、场镇拟定,报长寿湖镇政府确定,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转移安置图,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绘制人员转移安置示意图一并报镇政府备案,作为抢险救灾的现场依据。
5.3 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5.4 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5.4.1 当交通、通讯中断时,村(组)躲灾避灾的应急措施
(1)根据党和国家的抗灾救灾方针、政策和镇政府汛前对抗灾救灾工作的统一布置。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组织力量抢险自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灾区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并组织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迅速组织力量、尽快恢复交通、通讯、积极想办法,恢复与上级和友邻单位的联系、争取上级和友邻单位的支援。
(3)落实各辖区山洪灾害的群测群防监测工作,迅速启动本级预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做好应急调查及处置工作。
(4)迅速处置辖区内发生的山洪灾害,不等、不靠,及时调查、准确掌握实情,镇、村两级干部应迅速组织群众躲灾避灾和转移安置工作。并将处置结果和灾情状态尽快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防汛办。
(5)指导辖区的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布置辖区灾后重建计划,妥善安排灾民吃住,组织队伍满足医疗卫生需求,保持灾民情绪稳定。
(6)规范重特大山洪灾害的对外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重特大级山洪灾害的灾情必须向镇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并获得批准后,通过统一途径对外发布和报道。
(7)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想方设法在本辖区内调用抢险物资,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尽最大力量将灾情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后向区防汛办报告。
(8)在本级财政中安排专项救灾经费,优先解决灾民的吃住问题和灾区医疗防疫工作。
5.4.2 转移安置纪律
5.4.2.1转移安置实行镇、村(社区)、小组层层包干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做到安全第一。
5.4.2.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抗御山洪灾害中的转移安置义务,当灾情发生时,应遵循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对灾情处置的一切决定。
5.4.2.3对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转移安置指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并保证完成。灾情发生时,对于有不服从指挥或执行不力等不良行为的,由镇党委、政府及时给予处分;若因不良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由镇党委、政府报告上级部门处理;若不良行为触犯刑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5.4.2.4有条件组织和安置的,必须迅速组织安置转移;条件缺乏的,必须立即创造条件进行转移安置,严禁拖延时间,以免造成重大损失。
5.4.2.5对个别不服从转移安置,拒绝执行转移指令,并煽动部分群众围攻转移安置指挥者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撤离危险区。
5.4.2.6对在山洪灾害转移安置中领导不力、指挥失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 应急预案的启动
根据上级启动的预案相应级别或接到险情报告,由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指挥部工作人员立即通知相关工作组负责人,相关单位责任人进入工作状态。
第七章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7.1.1 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
各村(居)汛前必须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科普知识。并选择过去发生的典型事例,教育广大群众掌握简单的山洪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抢险、救灾措施,提高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增强群众防御山洪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7.1.2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制定抢险预案
7.1.2.1指挥协调
全镇山洪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和协调,指挥长负总责,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发生重大山洪、特大山洪灾害时,建立由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参与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机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一名,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对抗洪抢险工作具有现场处置权;现场副指挥长由现场指挥长确定,协助现场指挥长开展工作。成员由指现场指挥长确定。
现场指挥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完成现场的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洪灾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成立山洪灾害应急专业委员会,建立山洪灾害决策咨询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处置山洪灾害抢险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7.1.2.2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和保护山洪灾害监测设施的义务。在紧急防汛期,相关村(社区)、小组应当组织动员社会和公众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承担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分配的抢险任务。镇人武部、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人员、各级山洪灾害防御组织和社会化服务机构是参与山洪灾害救灾工作的中坚力量。
7.1.2.3抢险队伍组织
山洪灾害抢险队伍是战胜山洪灾害的能动因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山洪灾害防御、抗灾的义务,我镇的山洪灾害抢险队伍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防洪工程管理单位抢险队
防洪工程管理和山洪灾害责任单位要成立抢险队,由各防洪工程管理和山洪灾害责任单位人员组成,分布在各个责任单位,承担巡堤查险、山洪灾害监测、防洪工程设施启闭和简单险情隐患的处理,在受灾的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对本队伍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镇政府及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组织和调用其他抢险队协助处理。
(2)防洪抢险应急救援队
防洪抢险应急救援队配备100人以上的山洪灾害抢险队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调度,负责本地重点受灾区域的抢险救灾工作任务。必要时,请求区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给予增援。
(3)群众抢险队
从重点山洪灾害易发区防洪河段、水库附近群众防汛队伍中选拔有抢险经验、素质过硬的人员组成,人数在80人左右,承担水库、滑坡、泥石流和洪水抢险。
7.1.2.4抢险物资调配
(1)抢险物资调用条件
当发生一般和较大降水、滑坡、山洪时,所需要抗洪抢险物资由当地村、小组负责解决;当发生大暴雨和特大暴雨洪水时,可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申请防汛抢险物资。
(2)防汛物资调用原则
先主后次,确保重点的原则。当多处申请调用防汛储备物资时,优先考虑防汛重点地区、关系重大的防洪工程抢险的物资需要,尽力保证重点地区和重大防洪工程的安全。
(3)防汛物资调用程序
由村(社区)、小组和水利工程管理以及山洪灾害责任单位以文件形式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向储备单位发调拨令。在特殊情况下,可先电话联系报批,后补办有关手续、文件。申请调用防汛物资的内容包括用途、需用物资品名、规格、数量、运往地点、接收单位、时间等。
7.1.2.5交通运输调配
镇根据山洪灾害抗洪抢险救灾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的范围内调用各部门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制定车辆调配计划,要真正做到定人、定车、定位、定线,确保出险时道路的畅通和运输机具的正常使用。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镇政府的决定,依法对特定的重点防汛区域实施交通管制,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转移。
7.1.2.6医疗卫生救护保障
长寿区第二人民医院要做好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御工作、认真制定山洪灾害发生情况下的调用方案,一旦灾情发生,镇卫生院必须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医治伤病员,灾区就近地的医院、卫生所、卫生点也应积极加入抢救队伍中,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安全等,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还必须做好当交通、通讯中断情况下,辖区抢险救灾所需医疗防疫计划。
7.1.2.7通讯与信息保障
利用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网通等公共通讯网络。
7.1.2.8制度保障
(1)全年汛情会商制度。每年春节后即组织镇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全年汛情会商会。
(2)汛期会商制度。由镇政府防汛办(或镇平安法治办)组织相关单位对险情进行不定期会商、为防汛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3)抢险技术方案会商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分析会商抢险方案,为山洪灾害防御提供技术保障。
(4)重大决策会商制度,由镇平安法治办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抗洪抢险救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会商、科学决策、统一调度。
(5)防汛决策咨询制度,成立山洪灾害应急技术组,为防汛应急处置进行决策咨询。
(6)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检查制度,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对全年防汛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先由各单位自查,主管部门进行核查。
(7)山洪灾害防御值班制度,汛期从4月1日至9月30日,镇政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指挥部领导带班制度。
7.1.2.9治安保障
长寿湖派出所要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胜利进行。
7.1.2.10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的主要品种编织袋、复合编织布、木料,强光探照灯,充电式应急灯,救生衣,救生圈,抽水机组,油料等。
7.1.2.11.避难场所保障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和不同山洪灾害级别,规划选择灾害发生时的紧急避难场所,确定转移路线,并对灾民进行安置。
7.1.2.12.技术储备与保障
为使抢险工作科学合理,尽可能多的挽回社会经济效益,使洪灾损失减到最小,必须加强对防洪减灾工作的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镇成立相应技术组,依据各专业部门的技术力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研究本地短期暴雨预报技术,提高江河洪水预报精度。信息的采集传输和洪水警报发送,反馈技术为防洪抢险提供技术装备与保障。
7.1.3抢险救灾的准备
(1)救助装备准备:镇级物资现有手电筒、应急灯、编织袋、铁锹、锄头、木桩、喊话器等。
(2)资金准备:镇政府将防汛应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计划,财政所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保障抢险救灾的需要。防汛应急资金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财政补助,部门支持,社会捐赠等各种渠道解决。同时各村(社区)、小组也要有一定的资金准备。
(3)物资准备:做到仓库储存,专人管理,物资安全、完整,并在每年汛前做好所储备物资的质量检查、性能测试、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大汛时能及时发放、调运。根据汛情发生需要,可向社会和企业征用防汛物资及设备。各受洪水威胁的企业单位和在建工程,根据自身防汛任务,自行筹集防汛抢险物资。
7.2 抢险救灾
7.2.1 发生险情时的处置
(1)一旦险情发生迅速查明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行政责任人到位指挥,明确应急抢险救灾路线并保障道路的畅通。
(2)立即调用防汛物资,机具和运输车辆以及应急抢险队运送到受灾第一线。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灾害损失。
(3)在紧急情况下,为了解决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力不足,在争得上级防汛指挥部同意后,可以征用和调配本区域内的车辆、设备、物资等防汛抢险所需物资。
7.2.2 对可能出现的新险情的处理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水利工程设施等,必须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测和防御,并撤离险区内的人员,确保险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2.3 发生灾情,抢险救灾必须突出重点
(1)被困人员和危险区人员必须安全转移。
(2)重要机密材料、财产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转移。
7.2.4 对人畜伤亡的处理
(1)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送往就近医疗单位救治,对可能淹埋人员,一旦发现,最大程度组织清理抢救,减少人员伤亡。
(2)对死亡尸体,要立即送往火化场处理,对距离较远死亡较多,一时无法处理,又可能引起疾病流行的,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掩埋,以预防疾病流行。
(3)对死亡牲畜尸体就地掩埋。
7.2.5对紧急转移出的人员处理
(1)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等生命必需品。
(2) 救死扶伤,做好灾民医疗卫生工作,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对有关人员接种预防针,进行饮水消毒,防止疾病流行。
(3)加强社会治安,确保灾区稳定。
7.2.6 组织力量,抢修基础设施
灾情发生后,所在地村(社区)、小组要迅速组织各单位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设施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其功能,对暂时不能修复的,要采取相应临时措施,确保灾民生活,生产用水,用电和抢险救灾需要。
7.2.7组织开展救灾应急捐助活动
镇民政事务办要根据救灾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开展救灾应急捐助活动,广泛募集紧急救援和救济灾民所需资金和物资。
7.2.8预防次生灾害
在开展紧急救援工作的同时,水利、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办等部门要密切注意灾情的发展,提前做好次生灾害的预报和预防工作。长寿区第二人民医院要对饮水和食品卫生进行检验,确保饮水食品安全,做好灾区疫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平安法治办(或镇防汛办)负责日常管理,每三年修订、完善一次。岗位名称有变化的由新岗位人员履行职责。
附件: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2.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
附件1
长寿湖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名单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
程康 |
长寿湖镇党委 |
15823203088 |
|
江小洪 |
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
18723310001 |
|
马勇 |
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
19122929166 |
|
郑颖 |
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
13667650596 |
|
陶科 |
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
13996461066 |
|
刘刚 |
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
18223405618 |
|
何林 |
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
18166457150 |
|
黄思颖 |
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
18166457219 |
|
罗文泓 |
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
18723272263 |
|
陈德芳 |
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
18166457239 |
|
蒙玲玲 |
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
15002349087 |
|
陈银龙 |
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
18716452940 |
|
程萍 |
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
18166457125 |
|
郭利 |
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
17784088655 |
|
金语嫣 |
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
13883303956 |
|
王利宾 |
长寿湖湖派出所 |
13883659727 |
|
李阳 |
区交巡警长寿湖大队 |
13667673247 |
|
程显康 |
长寿湖镇卫生院 |
13883102479 |
附件2
长寿湖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救援物资
|
序号 |
应急救援器材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LED升降工作灯 |
台 |
1 |
|
2 |
强光电筒 |
个 |
12 |
|
3 |
手提式探照灯 |
个 |
8 |
|
4 |
安全绳 |
条 |
8 |
|
5 |
救生衣 |
件 |
500 |
|
6 |
安全帽 |
个 |
10 |
|
7 |
防寒雨衣 |
件 |
50 |
|
8 |
雨鞋 |
双 |
50 |
|
9 |
救援抛绳器 |
套 |
3 |
|
10 |
手持扩音器 |
个 |
10 |
|
11 |
对讲机 |
个 |
8 |
|
12 |
碳纤维瓶 |
个 |
3 |
|
13 |
应急发电机 |
台 |
1 |
|
14 |
手摇报警器 |
个 |
5 |
|
15 |
麻袋 |
条 |
500 |
|
16 |
铁锹 |
把 |
50 |
|
17 |
铲子 |
把 |
50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