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385A/2023-0000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长寿湖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3 |
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 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
3、 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 民政和社会(区)事务办公室: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5、 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7、 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 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承担消防管理工作任务。
9、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技术推广、服务保障等工作;
10、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服务工作;
11、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
12、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1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
14、旅游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内旅游发展、管理宣传等事务性工作。
15、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环境保护、村镇建设管理、市容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人民政府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10个: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此外,纪委和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人民政府设置事业单位7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旅游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74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41.4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704.26万元,主要是民政低保、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补助资金,今后统一由区级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不再经由我镇支付。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74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2.94万元,教育支出28.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3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万元,农林水支出1623.53万元,金融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2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704.26万元,主要是民政低保、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补助资金,今后统一由区级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不再经由我镇支付。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1.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1.48万元,比2022年减少170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1.28万元,比2022年增加60.7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报酬及社会保险缴费等相应人员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20.20万元,比2022年减少1765.02万元,主要是民政低保、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补助资金,今后统一由区级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不再经由我镇支付。主要用于支持一事一议村级公用服务项目、支付村社区干部报酬等重点工作。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3.42万元,比2022年增加2.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02万元,比2022年增加0.04万元,经费略有增加属于正常浮动范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万元,比2022年增加1.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底区环保局划拨厢式垃圾车4辆,公车用车成本相应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56.54万元,比上年减少46.15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执行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单位)1、我镇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我镇2023年初无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20.20万元。其中:一般项目18个,涉及资金456.26万元;重点专项1个,涉及资金563.9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厢式垃圾清运车4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厢式垃圾清运车4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金语嫣 联系方式:023-40361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