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8792/2024-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万顺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7 |
重庆市长寿区万顺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和移民开发等事务性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技术推广、服务保障等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服务工作。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乡村振兴、农村产业发展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水利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水利方面技术推广和服务保障、大洪湖水库移民管理服务、移民后扶项目建设等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976.71万元,支出总计976.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6.7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上年决算纳入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农业服务中心单独决算。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97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6.7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上年决算纳入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农业服务中心单独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6.71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97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6.7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上年决算纳入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农业服务中心单独决算。其中:基本支出630.71万元,占64.58%;项目支出346.00万元,占35.42%。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76.7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76.7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上年决算纳入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农业服务中心单独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6.7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上年决算纳入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农业服务中心单独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86万元,增长36.44%。主要原因是本年美丽乡村项目和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有所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6.7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上年决算纳入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农业服务中心单独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86万元,增长36.44%。主要原因是本年美丽乡村项目和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有所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74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资金合理安排教育培训计划。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43万元,占9.6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人员进出动态平衡,与年初预算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28.20万元,占2.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4万元,下降12.80%,主要原因是医疗补助减少。
(4)农林水支出820.42万元,占84.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5.00万元,增长47.71%,主要原因是本年美丽乡村项目和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有所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29.92万元,占3.0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人员进出动态平衡,与年初预算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0.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2.6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上年决算纳入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农业服务中心单独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单位承担的社保及公积金部分等。公用经费5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0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上年决算纳入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农业服务中心单独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物品采购等办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基层政府下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在本级进行决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在本级进行决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相关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在本级进行决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在本级进行决算。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采购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新购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新购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相关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在本级进行决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在本级进行决算。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在本级进行决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在本级进行决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相关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上年决算纳入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农业服务中心单独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4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办公地址:重庆市长寿区万顺镇顺兴路16号
联系电话:023-40746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