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852A/2025-00011 | [ 发文字号 ] | 长洪府发〔2025〕7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洪湖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7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7 |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5年政策性农业种植及综合渔业 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村(支部)委员会:
为进一步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农业保护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强化特色产业风险保障,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障广大农民收益,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4〕3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主粮作物等完全成本(补充)保险和开展玉米种植收入保险工作的通知》(渝财金〔2024〕3号),(长寿农发﹝2025﹞34号)文件精神,2025年我镇继续推进农业生产灾害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保机构和承保范围
根据2023年长寿区财政局组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政策性农业保险各承保机构按片区及险种承担保险服务工作(详见附件1)。服务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二、保险险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4〕3号),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以下保险品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详见附件2)。
(一)中央补贴险种
1.水稻、玉米直接物化成本保险;
2.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
3.油菜直接物化成本保险。
4.油菜直接物化成本保险。
(二)市级补贴险种
1.市级统一险种:柑橘成本保险。
2.区县优势特色险种:渔业综合保险、蔬菜种植保险。
三、全区任务和指导性计划
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全镇任务为水稻保险4000亩,玉米保险3000亩,油菜保险3000亩,柑橘保险3000亩。今年下达给各村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指导性计划(附件2)是综合各村实际种植情况及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的。
四、推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村要深刻认识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农业保险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农业保险是实施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抓手,是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工具,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的重要手段。
(二)明确职责
村委为村级保险服务机构,由各村协保人员具体负责统筹推进此项工作,积极支持和协助保险承办机构开展工作。
(三)强化宣传培训
各村要召开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会议,借助村民会议、召开院坝会议等方式,要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业保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和农户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确保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落实落地。各村要会同保险承办机构加强对协保员的培训工作,讲解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讲解典型案例,培训业务知识和宣传技巧。
(四)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保
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积极参保。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在涉农项目上,给予优先安排;对未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安排涉农项目。
(五)保险公司严格履行承保理赔责任
各承保机构要规范承保经营行为,对保险面积按规定进行查勘验收,并以区农业农村委提供的农作物生产面积为参照,确定保险面积。核查保险面积时,应对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土地承包经营租赁合同进行核查;对确实无法提供经营权证书或租赁合同的保险面积,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或村民委员会出具投保证明材料,并对保险面积对应土地权属相关人员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清单造册,用于辅助核查保险面积的真实性。规范查勘定损,科学确定标的受损面积和损失率,严禁虚假理赔,严禁封顶赔付、平均赔付,严禁拖赔、惜赔、无理拒赔;应坚持规范经营,做到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监管要求“五公开”,做到承保、定损、理赔“三到户”。
(六)严格考核
街镇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纳入对村级工作考核,严格按照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其他要求
对脱贫户、监测户参加农业保险(农产品收益保险除外)的,市级财政补贴比例提高5%,相应降低脱贫户、监测户自缴保费比例。
附件:1.2025年政策性保险工作承保单位及联系方式
2.2025年政策性农业种植及渔业养殖农业保险补贴标准
3.洪湖镇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指导性计划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