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3935/2026-00009 | [ 发文字号 ] | 葛兰府发〔2026〕4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葛兰镇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6 | [ 发布日期 ] | 2026-02-25 |
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寿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宣传工作方案》,现就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宣传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引导
烟花爆竹禁放区外,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分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寿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给各村(社区),督促各村(社区)在公示栏内张贴通告。各村(社区)要利用赶集日、党员大会、院坝会等场合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讲解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开展“敲门行动”,各村(社区)进组入户开展禁放规定宣传,利用“小喇叭”高频次宣传。在烟花爆竹售卖点和人员集中的湾落张贴禁放标识,提醒群众严守禁放规定。针对传统祭祀活动,倡导错峰、减量燃放,鼓励采用鲜花、电子鞭炮等环保替代方式。(责任单位:平安法治办公室、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一)学校根据区里工作安排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宣传工作,将《致广大家长的一封信》送达每一位家长手中,并利用寒假前时机,通过主题班会、安全课等形式强化对学生的宣传引导。(责任单位:葛兰镇中学、小学)
(二)镇派出所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形成震慑;并充分利用治安巡逻车流动播放禁放宣传音频。(责任单位:派出所)
(三)镇民生服务办公室及相关村要切实加强对公墓、陵园的文明祭祀宣传。(责任单位:民生服务办公室、天宝村、金山村、葛兰村)
(四)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加强对禁放区外烟花爆竹零售点宣传教育,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相关工作,提醒群众严守禁放规定。(责任单位:平安法治办公室)
三、有关工作要求
当前已进入春节管控的关键窗口期,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强化措施,全力营造家喻户晓、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在葛兰政府干部职工大会上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政策规定,动员政府干部职工带头严守禁放规定。
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