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凤城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凤城街道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
耕地建房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凤城办发〔2020〕63号
各村,各相关办(所、中心、站、大队):
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凤城街道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
建房问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及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长寿府发〔2020〕29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认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落地。自2020年7月3日起,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容忍,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重点遏制八类乱占耕地建房突出问题: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在流转买卖的耕地上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各种名目占用耕地违法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
各村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遏制属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责任主体,统一领导和组织属地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各自辖区内在建农村建房清理工作,负责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日常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强制消除及相应监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擅自改变其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
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街道规划建设环保办、街道规划和自然资源所等相关科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责,切实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依法查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指导、支持各村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街道规划建设环保办、街道规划和自然资源所等相关科室要严格审批管理,未取得审批、备案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项目,也须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及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建设。
(二)全面巡查清理
1.全面清理排查。各村在8月7日前对历年辖区乱占地农村房屋进行全面清理,并对乱占地建房存量情况建立台账(填报附件2),同时报街道规划建设环保办(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盖公章)。
2.加强巡查监管。各村要建立防控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单元明确巡查责任人(填报附件1),同时在8月7日前报街道规划建设环保办(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盖公章)。加强日常巡查,排查乱占耕地建房苗头。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实行周报告制度(填报附件3),同时报街道规划建设环保办(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盖公章)。对乱占耕地建房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发现、制止,第一时间报告。
凤城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街道规划建设环保办等科室,要从卫片执法、日常巡查、群众信访、举报等多种途径中,及时发现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三)严肃查处整改
各村发现2020年7月3日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线索后,应立即进行现场核查,对违法建设行为要当场制止、责令整改,并及时向街道报告。规划建设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凤城规划和自然资源所等相关科室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对确属乱占耕地建房的,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自行消除违法建筑,并由村对建设现场实施监管。对拒不停工或者逾期未自行消除的,十五日内强制消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负有查处职责的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依法停止供水、供电、供气;2.由区级主管部门向区政府报告后由区政府作出消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实施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有关科室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社会条件。
四、严肃追责
2020年7月3日后顶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要对违法当事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规审批、参与乱占耕地建房或巡查、发现、制止、报告、查处、监管不力的村社干部及公职人员由纪工委进行严肃问责,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坚决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1.长寿区凤城街道 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
巡查责任表
2.长寿区凤城街道 历年农村乱占地建房存量
统计表
3.长寿区凤城街道 新增农村乱占地建房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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